为鼓励文学精品创作,根据《河北省作家协会“出作品、出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河北省作家协会大报大刊发表奖励实施细则》要求,现面向河北作家征集2025年发表于全国大报大刊的文学作品。作品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作品给予相应资金奖励。
一、征集对象
河北省作家协会会员或户籍为河北籍的作家。
二、征集范围
(一)2025年内在《人民文学》《中国作家·文学版》《诗刊》《收获》《十月》《当代》《钟山》《花城》首次刊发的原创文学作品,1千字以上,作品不分体裁(以上杂志长篇小说专号仅奖励首发长篇小说作品);
(二)2025年内被《新华文摘》《小说月报》(含大字版)《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散文海外版》选载的文学作品,作品不分体裁(1千字以上);
(三)2025年内在《人民日报》(含海外版)《光明日报》发表的河北题材文学作品(专指聚焦时代主旋律,反映近年来河北中心工作、典型经验和模范人物的主题性作品),作品不分体裁(2千字以上,可年内多篇累积字数);
(四)2025年内在《人民日报》(含海外版)《光明日报》《文艺报》《文学评论》刊发的有关河北作家作品的专论文章(1千字以上,含省外作者)。
三、征集说明
(一)同一篇作品不重复奖励;
(二)由省作协组织创作并已支付相关费用的作品不在奖励范围内;
(三)非奖励范围内的作品还包括:在名刊选刊的主题性专刊、增刊及其他形式独立成刊的期刊上发表的作品;在名刊选刊发表的主题采风等宣传性作品;通讯报道、创作谈等非文学类作品;选载内容不能独立成文的选载类作品;
(四)合著类作品申报人需取得其他著作人授权,合著类作品按篇奖励。
四、奖励标准五、申报材料
(一)填写《河北省作协大报大刊发表奖励登记表》。
(二)提供作品发表情况材料:
1.期刊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以及完整作品的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
2.报纸须提供当期头版及作品所在版的完整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
(三)非河北省作协会员作家须提供身份证扫描文件或高清照片(申报河北专论奖励无须提供);笔名发表作品须提供用稿通知或稿费汇款单等证明材料。
(四)以上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报送,均无须提供纸质材料。电子文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以“作者姓名”命名。
六、申报方式和流程
(一)申报方式
大报大刊发表作品征集工作采用即时申报和集中申报并行方式。申报人可随时将《登记表》及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专用邮箱,或在每年年底集中申报。
(二)申报流程
1.当年12月1日前发布征集公告;
2.次年1月,在河北作协公众号、河北作家网公示经审核后形成的年度“河北作家大报大刊发表情况表”;
3.公示结束后经省作协党组会审批及财务部门审核,三个月内支付奖励资金。
七、申报时间
作品须在发表的当年内提出申报。12月31日前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奖励资格,不再奖励。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春伟
联系电话:0311-85803525
大报大刊发表奖励专用邮箱:dbdk2022@163.com。
附件:《河北省作协大报大刊发表奖励登记表》
(附件也可在河北作家网相关公告内下载。)
河北省作家协会创作联络部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