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海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经查实,潘沿美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达一亿三千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滥用职权对干部打击报复,致使四人死亡,手段恶劣;同时,道德败坏,长期包养2名女人,与107名女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影响极坏。三罪并罚,依法判处潘沿美死刑,缓期两年。没收其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同案犯梁大庆,在潘沿美腐败集团中扮演军师角色,为潘沿美贪污受贿、打击迫害干部出谋献策,致使四人死亡,应负一定责任,依法判处梁大庆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七年。
同案犯林魁,是潘沿美腐败集团中重要干将。曾捏造事实打击陷害干部,致使四人死亡,负有一定责任;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300万元;道德败坏,包养情妇,生育6个孩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很坏。依法判处林魁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二年。
同案犯邝水扁,是潘沿美腐败集团主干将。曾积极协同潘沿美策划多起打击迫害干部王学瑞事件,致使四人死亡,其中违规拘禁刘慧,并强奸刘慧,迫使刘慧跳楼自杀。邝水扁身为纪检人员,执法犯法,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鉴于邝水扁已身亡,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年“法”与“权”的斗争,九年“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终于划上了句号。回头九年的岁月,王学瑞感叹甚多,潘沿美利用职权大量贪污受贿,公开对反腐败干部打击迫害,让妻求官;邝水扁利用职权违规对女干部双规,肆意妄为强奸女干部刘慧至死;刘曹苞现场指挥黑衣党开车撞死王梅梅;陈香香公开劫持王学瑞房改房等,这一切中的一切,明明在光天化日之下作案,又是大案要案,为何拖拉了十五年后才解决呢?这个迷,只能让特色社会来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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