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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第二十六章(二)
作者:念人

在潘沿美任职期间,包养二奶两人,嫖娼七人。其中最突出危害较大的是陈某(代号503)、林某(代号403)。

打击迫害反腐败干部;〈一〉撤销王学瑞社长职务,立案审查王学瑞九年,查出王学瑞一分钱都没有贪污,反而九年不安排工作,九年不发放工资;〈二〉王学瑞母亲病重,要求潘沿美批借500元,送医院急诊,可是,潘沿美坚决不同意批借,被迫王母亲死于家中;〈三〉被告指使陈香香涂改房改档案,劫持王学瑞的房屋,迫使王学瑞夫人绝望上吊身亡;〈四〉被告人指使刘曹苞(已逮捕判刑)开车,在广南市新新市场撞死王学瑞女孩王梅梅;〈五〉被告人指使邝水扁追杀莫晓兵,开摩托车撞伤莫晓兵。

公诉人读完了公诉材料后,接着,审判长提问:“被告人,你对公诉人的公诉,是否同意?”

“不同意!”潘沿美瞪了公诉人一眼,然后,傲慢地回答。紧接着,他说:“我没有以联营合办酒店、以发展科技产品为名贪污公款,更没有利用职权对王学瑞进行打击报复,也没有包养二奶。”潘沿美傲慢地回答,把公诉人的公诉材料,全都否定了。

公诉人说:“你两次贪污6000万元,谁为你转帐操作的?请你如实回答?”

“我没有叫谁操作,也没有转帐。”潘沿美狡辩地说。

公诉人看到潘沿美采取傲慢无礼的态度对待这个问题,心中不禁产生起一种不畅的感觉。于是,对这种无法无天的人,不必客气,单刀直入地问:“你认识陈香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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