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四月天》这部电视连续剧,是2000年春天在全国热播的,到现在已经十六年了。那一段,有关徐志摩的书卖得很火。这个剧本是一个台湾剧作家王蕙玲写的,她是台湾铭传大学、世新大学和台湾艺术学院的讲师,她选择《人间四月天》这个题材应该说是很有眼光的。
这部戏从演员阵容、演出效果上,都得承认是成功的。但实在说,我作为一个研究现代文学史的人,还是有自己的看法的。当时我正着手写《徐志摩传》,还在搜集资料、整理年谱阶段,光搜集资料编年谱,就用了三年时间,刚要动手写就赶上了这么个“徐志摩热”,不能说一点感慨也没有。
我的《徐志摩传》是2000年6月写完的,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0月印出来,当年就印了第二版。这个时候,《人间四月天》的热劲已经过去了。有人说,老韩啊,你要是早写上半年,不是就搭上这个车了吗?我不这么看。我的看法是,多亏我写得迟,我要是写得早,他们就把我的研究成果吸收到电视剧里头了,这个片子就不可能留下那么多的话题让人评说了、
徐志摩是花花公子吗?
现在所以重提徐志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跟几个优秀的女人有关系,要是没有这几个女人,光凭着那几首诗,写得再好,人们的兴趣也不大。男人喜欢徐志摩,只能说感兴趣,因为他艳福不浅,什么时候自己也能这样活一回呀;女人喜欢徐志摩,是真喜欢,这是个什么样的人呀,怎么那么多优秀的女人都爱他爱得死去活来,我倒要看看这是个什么人!怎么不想想,是徐志摩真值得爱,才会有人爱,是徐志摩真优秀,才会显得那些女人优秀。如果张幼仪不是徐志摩的前妻,只能说是个会理家理财的女强人;要不是和徐志摩有那么缠绵的恋情,林徽因不过是个漂亮的女建筑学家;要不是成了徐志摩的第二任妻子,陆小曼不过是个才貌双全的民国名媛。还是徐志摩好,才有了她们的好。她们的本事是她们的,她们的名声,有一大半是徐志摩带给她们的。
千万别认为徐志摩是个花花公子,只会讨女人喜欢。他的人品也很好,基本上可说是完美的,无可指摘的。这从他死了以后朋友们的评价上可以看得出来。我编过一本书,叫《回望徐志摩》,收录了许多朋友的纪念文章,其中有梁实秋的一篇《谈徐志摩》,很长,有两三万字。梁实秋是个很自负的人,轻易不说过头话,和徐志摩的关系也不是十分亲密。徐志摩去世后,有人说徐志摩是纨绔子弟,意思就是浪荡公子、花花公子,梁实秋就说:
“有人说志摩是纨绔子,我觉得这是不公道的。他专门学的学科最初是社会学,有人说后来他在英国学的是经济。无论如何,他在国文、英文方面的根底是结实的。他对国学有很丰富的知识,旧书似乎读过不少,他行文时之典雅丰赡即是明证。他读西方文学作品,在文字的了解方面没有问题,口说亦能达意。在语言文字方面能有如此把握,这说明他是下过功夫的。一个纨绔子能做得到么?志摩在几年之内发表了那么多的著作,有诗,有小说,有散文,有戏剧,有翻译,没有一种形式他没有尝试过,没有一回尝试他没有出众的表现。这样辛勤的写作,一个纨绔子能做得到吗?”
梁实秋还说,他数十年来奔走四方,遇见的人也不算少,但是还没见一个人比徐志摩更讨人喜欢。讨人喜欢不是一件容易事,须要出之自然,不是勉强造作出来的,必其人本身充实,有丰富的情感,有活泼的头脑,有敏锐的机智,有广泛的兴趣,有洋溢的生气,然后才能容光焕发,脚步轻盈,然后才能引起别人的一团高兴。
徐志摩和好几个女人有婚恋关系,爱他的女人还有好几个,可以说,不管他对她们怎么样,她们中间没有一个恨他的。看了电视连续剧《人间四月天》,人们恐怕最同情张幼仪了。多好的一个女人,徐志摩怎么就和人家离了婚呢!错了,张幼仪晚年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这话叫人听了会落泪的。一个他辜负了的女人说出这样话,这个男人在性格上品质上总是有过人之处的。
《人间四月天》里提到,徐志摩和林徽因在伦敦相识,相识不久便相恋,两个人一起坐船在康河里游玩。从一幅剧照上可以看到,徐志摩和林徽因坐在船上,徐志摩还搂着林徽因的肩膀,十分亲热的样子。还有一幅,徐志摩骑着自行车,林徽因坐在自行车的前梁上。有人觉得很美,我看了只觉得恶心,这是把现代小青年那种流氓阿飞行径,安到徐志摩的头上了。我绝不保守,我是说,徐林之间的恋情,绝不是这个样子。
先从年龄上说,徐志摩是1897年出生,按阴历是1896年。林徽因多大呢,她是1904年出生,按阴历算比徐志摩小八岁,按阳历是七岁。徐志摩1918年北大肄业以后去美国留学,后来因为他非常崇拜西方的哲学家罗素,便来到英国留学。到了英国以后,才知道罗素去中国讲学去了,这样他就在伦敦住下来,就在这个时候,认识了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并在林长民家里认识了林徽因。林徽因当年只有16岁,还是个中学生。这是1920年秋天的事,同年年底,徐志摩就把张幼仪接到英国了,在剑桥大学旁边一个叫沙士顿的地方住下。当时他们的感情是不太好,可也没到离婚的程度。一个是已经结婚生子的男人,24岁了;一个是情窦未开的少女,只有16岁,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到了那种程度呢!
这期间,徐志摩曾对林徽因表示了一点感情,林徽因见了信惊慌失措,自己不敢给徐志摩回信,由林长民给徐志摩回了封信。现在已经发现了当年林长民给徐志摩的信,信上说:“阁下用情之烈,令人感悚,徽亦惶惑不知何以为答,并无丝毫嘲笑之意,想足下误解了。”
林长民的这种态度,是我们现在的人无法想象的。想想吧,这是八十多年前的事,就是给了现在有点封建意识的家长,那也是要动刀子的。我对你这么好,让你到我家里来吃饭,喝茶,你居然打起我女儿的主意来了,这还了得!可林长民没有这么做。他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是留日的,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又是研究宪法的,他表示能够理解,信上的意思是说,我的女儿年少,不知该怎样给你写信,她没有不满意的意思,你别误解,她让我代问你好。可见,他们当时实际上没有到那个程度,就是后来稍有发展,也不过是两情相悦而已。
对这一段朦朦胧胧的感情,林徽因长大以后,也是很怀念的,甚至多少有点觉得对不起徐志摩。现在要探究的是,16岁的林徽因当时有没有要和男子谈恋爱的意思,我的看法是有的。
1937年抗战初期,林徽因到了长沙,心情很是不好,给沈从文写了封信。因为当时正下着连阴雨,便想到了当年在伦敦时的心境。信上说,那时候爸爸到瑞士国联开会去了,她一个人住在一个大屋子里,外面下着雨,白天独自一人在大房间里看书,晚上一个人坐在一个大饭厅里吃饭,垂着两条不着地的腿,还有两条垂肩的发辫。一面吃饭,一面用嘴咬着手指头哭。这时候,总希望生活中有浪漫的事情发生,或是有个人叩门进来坐在对面同她谈话,或是同坐在楼上的火炉边给她讲故事,最要紧的还是有个人来爱她。而实际情况却是天天在下雨,竟没有一个浪漫聪明的人走来同她玩。
徐志摩是爱过她的,她也感觉到了,只可惜没有发展下去。后来她多少是有点后悔的。1927年在美国留学时,正好胡适来美国,林徽因给胡适的信上说:请你回国后告诉志摩,我这三年来寂寞受够了,失望也遇多了。告诉他我绝对不怪他,只有盼他原谅我从前的种种不了解。昨天我把他的旧信一一翻阅了,旧时的志摩现在真真透彻地明白了。过去的就过去了,现在不必提了,我只求永远纪念着。事实上,在1924年春夏间,他俩的感情是发展到相恋的地步了。真正达到论婚嫁的地步,则是1931年春天,徐志摩到北平教书之后。也就是说,林徽因和徐志摩确实是相恋过的,只是这个过程是漫长的,曲折的,不是那种干柴烈火,一见面就烧起来的爱情。这样一说,就知道《人间四月天》里的处理,是多么荒唐可笑了。
有一件事,可以验证林徽因和徐志摩之间的感情有多深。徐志摩 1931年11月19日在济南附近的党家庄飞机失事遇难,梁思成从北平赶去处理丧事,从现场捡了一块烧焦了的木头。那个时候的飞机不像现在的,有些部分是木头的。他捡了一块飞机残骸拿回去给了林徽因,林徽因非常悲痛,就把这块木头挂在卧室的床头。直到她1955年去世,一直就这么挂着。她觉着,她是爱徐志摩的,徐志摩又是为了赶回来听她的演讲而死的,她就要用这种方式纪念他。这在我们现在,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在这点上,我是说在感情的纯洁与执著上,在对崇高感情的理解上,我们是失败的。我个人认为是这样的。比如说,一个男子,你的妻子爱着一个她过去的恋人,当然他们之间什么事也没有,就是喜欢他或感谢他,两人是很好的朋友。有一天,你妻子的朋友因飞机失事而死,你会不会替她去处理他的丧事。而且因为你知道自己的妻子喜欢他,所以一定要在现场替她拣上一块飞机的残骸,然后送给你妻子保存,而你妻子呢,对他又特别地喜欢,虽然你是我的丈夫,虽然每天晚上和你都在这张床上躺着,还是要把这块飞机的残骸恭恭敬敬地挂在墙上。我相信我们中间极少有人能做到,能做到的是神仙,但是他们确实做到了。
有人或许会说,反正徐志摩已经死了,她只是这样怀念他,又不会出别的什么事。这样优秀的女人,肯定对她的丈夫不会有二心的。其实,她对他的丈夫是有二心的,但是她做得非常光明磊落。
学者金岳霖,是中国第一流的哲学家。大概是1932年夏天,也就是徐志摩死了没多久,有一天,梁思成从河北宝坻考察古建筑回来,林徽因哭丧着脸说:思成,我痛苦极了,我现在同时爱上了两个人,我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怎样办才好。梁思成一听就知道出了什么事,知道林徽因爱上了金岳霖,想跟他分手又舍不得。
这时候梁家住在北平东总布胡同,金岳霖就住在梁家后院,另有旁门出入。起初也许只是好朋友住邻居,交往久了才爱上的。金岳霖受过西方教育,生活很讲究,他家的厨师做面包做得好,每天早上就给林徽因送过去,没事了就过到梁家在一起喝茶聊天。金岳霖喜欢林徽因,梁思成是知道的,但他不知道林徽因喜欢金岳霖到了这个地步。听了妻子的话,梁思成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全身的血液凝固住了,连呼吸都困难了。一面感到痛苦,一面又感欣慰,欣慰的是妻子很坦诚,没有把他当成个傻子。想了一夜,他把自己和金岳霖比了又比,觉得自己不如金岳霖,林徽因跟金岳霖结合会幸福的。第二天他跟林徽因说了自己的想法,同时说,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老金,我祝你们永远幸福。当时两个人都哭了。林徽因把梁思成的话告诉了金岳霖,说梁思成说这个事情一切由我来决定,我要是喜欢你的话,他是可以离婚的。金岳霖说,思成能说这个话,可见他是真正爱着你,不愿你受一点点委屈,我不能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退出吧。
从此以后,金岳霖就成了“游牧民族”了。这是我的说法,叫“逐林木而居”。游牧民族不是“逐水草而居”吗?林徽因姓林,金岳霖总是住在林家后院或是隔壁,林徽因到了哪儿他就到哪儿,还不是“逐林木而居”,还不是成了“游牧民族”吗?
金岳霖此后终生未娶,一直到八十多岁去世,还是林徽因的两个儿子给他送终的。他们之间的这种感情,这种思想境界,咱们这些俗人,想都不敢想。只能说人家太完美太高尚,我们太庸俗太卑鄙了。当时他们三个人相处得非常好,甚至抗战以后,林徽因和梁思成到了四川李庄,金岳霖在昆明西南联大,放了假以后就住在梁家。有时候我认为,我们这代人对上一代人,尤其是那些留学欧美的知识分子的感情是理解不了的。上一代人,新文化运动时期的那些人物的感情,我自己只有佩服的份。人家就是受过文明教育的,是文明到骨头里的。所以说,我看了《人间四月天》的剧本,觉得王蕙玲女士也许是个好的剧作家,但对二三十年代中国新文化运动的那一茬知识分子根本就不了解。
我说的都是根据真正的历史资料推断出来的。不信的话,大家可以到图书馆借这些书看看,比如《林徽因文集》里就有给胡适的信,还有给沈从文的信。
张幼仪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女性。
1920年,徐志摩把张幼仪接到英国,在沙士顿住下,两个人的关系就比较紧张了,离婚也就不足为奇了。张幼仪呢,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你徐志摩要我还是不要我,反正我是徐家的人。离了婚也不再嫁,直到儿子结了婚,直到把徐志摩的父亲送了终,直到五十几岁才跟一个医生结了婚。结了婚,还在为徐志摩的事操心,徐志摩的全集,就是在她的操持下在台湾出版的。她活了八十多岁,在美国死的,三个女人中,数她活得最长。她是最后的胜利者。晚年还做了件很重要的事,就是接受她的侄孙女的采访,写了一本书,把她一生受的屈辱全写出来了。根据这样一本书拍出的电视剧,当然是为张幼仪说话了。林徽因清纯可爱但不懂事,陆小曼干脆就是个交际花,徐志摩虽说英俊潇洒,也难脱认人不准的干系,这一切都不奇怪了。
这本书里有个观点,是很奇特的,就是徐志摩和张幼仪离婚,后来跟陆小曼结了婚,张幼仪不恨陆小曼,恨的是林徽因,恨的原因不是因为林拆散了他们夫妻,而是因为林徽因既然答应了徐志摩,后来却没有和他结婚,把徐志摩闪了。她处处都是为徐志摩考虑的,就是离了婚,她还是爱着徐志摩,始终把自己当做徐志摩夫人。
张邦梅写《小脚与西服》的时候,他的爷爷张嘉铸还活着,听说孙女采访了姐姐,要写这样一本书,特意叮嘱,笔下对徐志摩要留情,他怕姐姐一时糊涂,过多地给孙女说些不利于徐志摩的话,孙女不知轻重全写进书里,损害了徐志摩的形象。大概就在《小脚与西服》出版前后,张嘉铸就去世了,他的遗嘱里有一条,就是告别仪式上不要放哀乐,朗诵几首徐志摩的诗就行了。
张嘉铸生前还做了一件了不起的事。1926年10月,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结婚时,张嘉铸不顾姐姐的感情接受得了接受不了,欢欢喜喜地盛装参加了徐志摩的婚礼。这在常人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徐志摩把你姐姐甩了,你还西装革履地参加那个人的婚礼,给了现在的人怕就做不到。这个事情要从两方面看,一是张家人对徐志摩多么重视,再就是徐志摩这个人的魅力多么大。也就是说,徐志摩这个人的品质是非常好的,决不是书上写的,见了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就要下手的那样的男人,而是很有分寸,很有道德,很讲究品位的。
陆小曼是个什么样的人
电视剧里,把陆小曼演成个交际花,是最没道理的。这么说吧,陆小曼什么人都可能是,最不可能是的,恰恰就是这个交际花。
陆小曼的父亲叫陆建三,是我国早期的留日学生,北洋政府时代,在财政部当过赋税司司长。这是个很有权势也很有钱的职位。陆小曼在少女时代,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在北京的法国圣心学堂念书,家里又请了英国女教师专门教她英文。她天生丽质,俊俏可爱。这样当她十七八的时候,就已经是北京社交界的名媛了,好多外交场合,也要请她出席。
说陆小曼是个交际花,不外是说她生活奢华,出入社交场合,还有捧戏子什么的。可是要知道,我们平常说谁是交际花,是说她凭着色相取悦权贵,获取金钱,供个人挥霍。陆小曼不是这样的,她花的是自己的钱。只能说,她不知节俭,不知爱惜金钱罢了。
看徐志摩的书信,常有劝陆小曼节俭度日的话。我们很容易同情徐志摩而责怪陆小曼,说,这个陆小曼,要是勤俭过光景,徐志摩就不会这么北京到上海飞来飞去,也就不会坐飞机遇难而死了。这样说是没有多少道理的。飞机失事,谁也料不到,就是小曼再节俭,徐志摩只坐一次飞机,也可能遇难。至于说小曼生活奢侈,加重了丈夫的经济负担,曾一度陷于困窘,对正常人家来说,也不是什么不可宽恕的事。名媛犹如名花,是要人供养的,像陆小曼这样的女人,就是要破费钱财的。只能说徐志摩后来养不起了,不能说陆小曼不值得养。你不能要这样的女人,又能下得了厨房,又能上得了厅堂,富了能和你一起去炒股发财,穷了还能和你一起去上街卖菜,真要能那样的话,也就不是名媛了。
用世俗的眼光来看,陆小曼嫁了徐志摩,是出了大名的,要是不嫁给徐志摩,百年之后,谁知道世上有个陆小曼。这话初听似有道理,细细一想,是没有多少道理的。人活在世上,享福是主要的,出名是次要的。和陆小曼受的伤害比起来,出的那点名是微不足道的。陆小曼的母亲说了一句非常公道的话,她说,小曼害了志摩,志摩害了小曼。当然,反过来说,志摩成全了小曼,小曼也成全了志摩。徐志摩若不是一生中和这样优秀的女人有过感情的瓜葛,只是一个优秀的诗人,我们也不会这么喜欢他。
陆小曼的品质也是很高尚的。自从徐志摩去世后,陆小曼的家里,挂着徐志摩的大幅油画像,每天陆小曼都要在像前供上鲜花、水果。她自己呢,四季身穿素服,从来不去什么娱乐场所。有一年清明节,还去硖石给徐志摩扫墓。后来还出版了两本徐志摩的书,一本叫《爱眉小札》,一本叫《志摩日记》。解放前,她还和赵家璧一起整理了《徐志摩全集》,可惜因时局太乱,没有出成,不过总是尽了她当妻子的责任。
说起来叫人痛心,就是这样一个几乎可以说是圣女一样的女人,却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与同情。不知道有人去过硖石没有,就是海宁市政府所在地,那儿有徐志摩墓,也有徐志摩的故居,可是却没有陆小曼的墓。陆小曼的墓在哪儿呢,在苏州,是她的侄儿改革开放之后给她建的。这就不对了,陆小曼是徐志摩堂堂正正、明媒正娶的夫人,为什么不能和他的丈夫合葬呢。这也是陆小曼生前的愿望。我觉得这是海宁人的毛病,也是海宁人的耻辱。徐志摩有名气,你们就认他是你们海宁的儿子,迁移坟墓,修缮故居,宣传他。张幼仪的儿子在美国,有时还回来看看,你们就老说张幼仪是徐志摩的妻子。无论是从旧道德上说,还是从新道德上说,都应当把陆小曼的棺木迎回去,跟徐志摩合葬在一起。这事情,迟早会有人办的,这一代的海宁人不办,下一代也会办,下一代不办,下下一代也会办。我就不信海宁永远也出不了一个明白人。
以上就是我想说的,综合一个意思就是不要老是说我们中国人没出息,就在几十年前,在新文化运动那个时期,我们中国出过一大批优秀人物。他们的才能和抱负,他们的情怀与气度,都是值得后代世人敬仰的,也是值得后代人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