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1813年创作的长篇代表小说之一。小说描述了处于社会中产阶层的农场主贝内特先生五个的女儿的婚恋故事。大女儿简温柔善良、美丽可人,与性格软弱的富家子弟宾利一见倾心,但宾利姐妹及朋友费茨威廉·达西瞧不起贝内特太太的愚笨和简的几个小妹妹的无知,从中予以阻挠。二女儿伊丽莎白·贝内特聪慧伶俐,有志气、有主见,在舞会上发现达西性格孤僻,为人傲慢清高,就一直对他心生排斥。达西发现在伊丽莎白身上具有不图富贵、追求真情的可贵品质,从而放下尊贵傲慢的架势,赢得了伊丽莎白的芳心。同时,宾利也得到了朋友的支持,再次和简相聚重逢。两对新人历经曲折,冲破门第观念及其重重阻碍,终成眷属。作品同时也描写了莉迪亚·贝内特小姐与乔治·威克汉姆,夏洛特与柯林斯这两对青年男女对待恋爱和婚姻的不同观念,强调了经济利益对恋爱和婚姻的影响。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小说情节富有喜剧性,语言机智幽默,并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和电视剧。
“富裕的单身汉无论如何都要娶太太,这是众人公认的真理,正是因为人们都知道这条真理,所以每逢这样的单身汉搬迁到一个新地方,即便是大家对他并不熟悉,对他的个性和思想也了解的很少,人们还是会把他当成自己某个女儿应该交往的对象和一笔价值不菲的财产。”这是英国著名简·奥斯汀的这部《傲慢与偏见》的开篇一段话,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简·奥斯汀(1775--1817)年是19世纪初最早发表现实主义的女作家,在英国小说发展史上,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在十八世纪正值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及拿破仑战争时期,英国文坛以伤感文学和哥特小说为流行趋势,而简·奥斯汀的小说以乡村乡绅淑女的爱情婚姻为主题,探索青年男女从恋爱到结婚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过程。尤其是《傲慢与偏见》,以明快的节奏,让人在轻松诙谐间领略女性作为描写对象所带来的女性需要重新认识自我,审视自我,并肯定自我的具有进步意义的价值观。她生长在英国南部汉普郡的乡村小镇斯蒂文村的一个牧师之家,终身未婚。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上,接触到的多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她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之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的冲突,深受读者的欢迎。代表作《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等。
这部小说最终结局是历经磨难有情人终成眷属。《傲慢与偏见》中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是放下傲慢与世俗偏见、坚持和恒久的平淡爱情,它既不像小说《简爱》里的简对罗切斯特的爱情伟大而平凡,又不像《呼啸山庄》希斯克利夫对凯瑟琳那种偏执、疯狂残酷报复的爱情。它平淡的让我一度失去兴致,但当真正沉浸其中时,我发现了它独特的韵味。这段爱情就好似一杯新茶,入口微苦,细品苦中有甜,芬香令人回味不已,悠远绵长。
在这部小说中我们看到贝内特太太属于一个见识短浅、喜怒无常易冲动型的女人。对她来说毫无礼节与美德可言,而且她根本不关心女儿们的道德和思想文化的教育。她唯一的一个困扰就是如何把她的女儿全部嫁出去。她对女儿莉迪亚的婚姻上私奔之事,却丝毫不曾责难这个女儿的可耻的行为,也不为莉迪亚给家庭造成的坏影响而担忧。她的无修养直接导致了伊丽莎白的屈辱,口无遮拦的行为也导致了简和宾利先生结婚之后搬离的发生。站在一个母亲自私的角度来说,贝内特太太她没有错,用她的话说:“孩子们,你们的父亲太好了,我不知道你们怎样才能报答他对你们的良苦用心。而且你们还要好好报答我一番呢。老实告诉你们,像我们这把年纪的人,对于每天去结交朋友这种事早就没任何兴趣了,但是为了你们,我们什么事情都愿意做……”。大家仔细想一下国内的许多做父母大多数都和贝内特太太是一样的想法,孩子从出生得到考上大学走上社会结婚生子,所走的每一步路都是在父母的庇护下成长起来,甚至到了孙子手里,也是包揽到底。长此以往,就滋生一代代啃老族。比如:我有个老乡在武汉一线城市打工,夫妻俩在工厂上班,靠多年的拼搏终于买房落了户,儿子虽然已经成家有了孩子,儿子小俩口赚的钱不够自己花,每月还得给他们的父母要钱,小俩口孩子出生起,奶粉、纸尿裤等所有花费都是父母拼了老命的赚钱,很少看到我老乡的儿子给他们父母钱花。为了还房贷,我老乡白天上班,下班后给各个餐馆内送啤酒、饮料赚点跑腿费来补贴家用几乎是每天24小时连轴转,连个休息时间都没有,困了就在车上眯几分钟,累了就在送酒的车旁靠一会儿。有时我在想:父母把你养大了还得给你们带孩子,养活孩子。他们是欠你们的还是咋的?孩子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才能替你们父母想想!
《傲慢与偏见》在本书中女主人公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她和达西初次认识是在舞会上,当宾利提出让舞伴给达西介绍伊丽莎白认识时,达西冷冷地说,“她还算可以,可还没有美丽到我喜欢的地步,目前我可没有心思去抬举那些受旁人冷落的小姐……”。正是由于达西的自高自大、傲慢无礼,才是伊丽莎白心中对他没一点好感。恋爱可以把一个女人变成弱智,伊丽莎白也不例外,她一开始被威克汉姆的“讨人喜欢”外表和滔滔不绝对达西的评价话语所迷恋,“老实说,除去内瑟菲尔德庄园之外,我在这一带任何一个人家,都会这么说的。在赫特福德郡从来没人喜欢他,他那种自高自大的气派,每一个人都觉得厌恶,你肯定不会听见有人将讲他一句好话的。”特别是在姐姐简和宾利的婚姻上,达西一开始劝宾利离开简这件事上,她非常生气,带着偏见认为达西就是一个拆散姐姐幸福的卑鄙小人。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通过达西的书信解释,在内瑟菲尔德庄园舞会上达西认为她姐姐简对宾利太过于冷淡才阻碍这桩婚事。在提到威克汉姆时,达西毫无顾忌地指责威克汉姆奢侈挥霍、放荡荒淫行为。伊丽莎白由自己想到简,再由简想到宾利以及自己家人舞会的种种表现感到羞愧至极,无地自容。为了爱情,达西也改变了自己的傲慢与自负,莉迪亚能回来,她的名誉能保住,这所有的一切都归功于他。由此可见,达西对伊丽莎白的爱绝非一日之功,而是经受住了多月悬而不决的考验,还有那他高贵的人品。
通过阅读这部小说,读者可以了解到19世纪初期英国社会与中层不同阶级之间在联姻上的门第观念和世态人情,以及作者想要传达的观念:真正的爱情可以超越不同阶层的对立,消除傲慢,消除偏见,达到完美的婚姻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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