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灯者,巍巍一盏明灯,便可照亮前行道路;燃灯者,立于天地之间,有大美而不言,犹如千仞石壁;燃灯者,以一宇宙浩然正气而敌七气。《马太福音》中说,“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这句话诠释了燃灯人的使命,就是要点亮理想之光,彰显信仰力量,燃烧自己,为别人照亮道路,担当引路人。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在有限的生命历程中,绝大多数人风尘仆仆,练就了对物欲的修为,从父母襁褓之中呱呱坠地,哭喊着索要吃、喝、住、行等物质需求,习惯了成为房奴、车奴、微信奴的羔羊角色,生活无止境的物力消磨了他们的头脑,不愿意去想理想信仰层面的东西,也不知道该为社会做些什么才算是“大任”。丹青难写是精神,生命长河中最最难以忘记的永远是精神修为,人的肉体在经过千锤百炼的经历中终将化为灰烬,红旗渠、大寨,焦裕禄、刘金国,留给后世的都是不朽的精神财富。
选择了政法干警,就意味着选择了奉献,从警之路、规范执法,一切工作都昭示着需做政法战线坚定的燃灯人。当习总书记说“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的时候,我的内心深处无比激动,头脑中出现了一个高大伟岸、严肃认真的大法官的形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邹碧华崇德尚法,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敢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人民事业的忠诚。他敢于担当,秉持公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发挥好政法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
孟子说,浩然正气就是世间一切光明正大俊伟之象。养此浩然正气的要领就是“行慊于心”,凡人行事以充实安适为绳,问心而慊,则正气自生,如是日积月累,自有浩然气象聚于周身。政法干警需要涵养的就是这股正气,积极向上,止于腐败,与文天祥笔下的七种外门邪气作坚决的斗争。
然而,世间拥有许许多多美丽动人的诱惑,使不少政法干警“心为身役”,心灵做了肉体的俘虏,做的一切事都成了满足“见、闻、触、摸、尝”的身体之需,而缺少的就是对心灵的守望。我们倡导一种精神文化符号就是要解决广大政法干警精神上的缺钙现象,用燃灯者形象来舵正政法干警心灵上的总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