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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第三十一章(十)
作者:念人

夜深人静,正当人们己经醉入梦乡时,一个身着黑色衣服,脸上包着黑巾,脚上穿着黑布鞋,头上戴着黑色帽的“四黑”男人,从小街后面爬上围墙,十分敏捷的跳入医院里,乘楼梯口保安员打瞌睡之际,轻手轻脚走上三楼,悄悄地推开了304病房门,蹑手蹑脚进入病房里。他乘病房里的昏暗灯光一看,正在打吊针的病号确实是刘一红,此刻,刘一红正闭上眼睛睡着了。于是,他就急急走上前去,伸出双手,一不做二不休,用全身力气紧紧卡住刘一红的脖子,这时,只见刘一红双脚猛烈打撞一下,一声不响就断气了。

这时,走廊传来脚步声,“四黑”男人知道是护士来查房了,他就急速转身走到后面窗口打开了玻璃窗,紧张的伸出头往外望了望,见没有什么动静,连一个人影都没有,于是,他就爬上窗口,纵身一跳,从三楼跳到围墙外小街地上……当他站立起身走时,突然,小街前后出现俩位便衣人员拦住了去路。他看到走投无路了,便举起拳头冲过去,与便衣人员搏杀起来。但是,“四黑”男人根本不是便衣人员的对手,拼搏不到两个回合,便衣人员就把其打倒在地上,双手反捆绑,带回到市安全局拘留所。

经过连夜审讯,这位“四黑”男人知道到自己已经杀死人命,性质严重,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他考虑到自己上有八十多的老母亲,下有老婆与三个尚不懂事的孩子在老家,需要自己照顾,只要自己把命留下来就好办。这样,只有认罪态度诚恳,主动配合调查,才有可能留住这条命。于是,表面看上去很强悍的这位“四黑”男人,经不住国安人员审讯,不足三个回合,他就全招了……

原来,这位“四黑”男人,名叫曾强,今年四十四岁,广西人,是广南有名黑衣党领导成员。前天晚上,有一位宋女士,她打电话约他到滨城路滨江酒店吃饭,席间,她提出愿意出二百万元,雇其手下驾车暗杀一个人。他看到二百万元酬金不少,便满口答应下来。于是,宋女士当场先预付五十万元,事情办成后,再付一百五十万元。曾强想到自从加入黑衣党十几年来,从来没有接过这样有利可图的大单,为了把二百万元全部包揽下来,他当晚就到一小区偷了一部奔驰轿车,指使自己的情人刘一红开车作案。事情成功后,他们俩就远走高飞,奔赴天涯海角稳居生活。昨天晚上,宋女士在电话里把撞车暗杀的时间、地点、车牌号、往茂源市路线都告诉给曾强,并要求尽早做好准备,做到万无一失。第二天一早,刘一红按照曾强的布置,她开车来到暗杀目标必经的天门路口等待。

九点左右钟,当莫晓兵乘坐的东风日产车途经天门路口时,刘一红一眼就瞪上了。于是,她跟踪到离广南市区三十多公里处,看到前后没来往车辆,于是,她就猛踩油门追逐过去,企图把东风日产车撞翻,造成车翻人亡事故。但是,事与愿违,出刘一红意料之外,开了多年车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的陈朝光,此刻,及时在左镜子中觉察到这一问题,急中生智,他把方向盘一急转,使刘一红撞车计划落了空,至使奔驰车在东风日产车左边飞擦过去,冲进了公路边水沟里。由于奔驰车压迫,陈朝光转方向盘用力过猛,至使东风日产车也落入公路边田沟里。

事故发生不久,宋女士获悉,汽车事故没有把莫晓兵撞死,暗杀莫晓兵第一方案失败。接着,按照主人指示,她实施第二方案:杀人灭口。于是,她立即向曾强打去电话,威胁曾强说:“刘一红杀人不死,事情必然暴露,你必须杀掉刘一红,不然,你同样死路一条。当然,你不杀掉刘一红,你那剩下的一百五十万元,也是拿不到,而且还要退回预付定金。”曾强一听宋女士这么说,见钱眼开,冷静一想,宋女士这么说也有道理,刘一红不死自己也跑不掉,不如按照宋女士的话去做,横下心杀掉刘一红,自己独呑二百万元,鬼不知人不觉地溜走,然后,再找第二个刘一红。想到这里,他就答应了。

但是,曾强完全料不到,他们的一切阴谋诡计,早被莫晓兵意料之中,为他们布下一个严密的天罗地网。俗话说,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掉好猎手。所以,当曾红做着金钱美女的美梦时,纵然一跳,他就跳入莫晓兵所设下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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