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天,朋友从老家捎来一些红薯,给了我半篮子。因“物以稀为贵”便省着吃,偶尔吃上一块。日子久了,不想天气转暖,红薯居然在阳台上发了嫩绿的小芽。妻说“别吃了,吃了或许会中毒,扔了吧”。我说:“扔了可惜”。随手将两块发芽的红薯分别放在两个空置的花盆里,培上土,洒上水。
由于不缺水份,营养。红薯芽长得很快,开始是三五颗,最后每一块红薯都有十几颗嫩芽,颜色有浅绿变深绿,整整齐齐,像严阵以待的士兵,煞是好看。再扔,更是舍不得了。
红薯正名叫番薯,是16世纪从菲律宾传入我国的。因其适用性广,易于栽培,营养丰富。因此我国大面积种植。红薯是长寿食品,有抗癌功效,还有很好的药用功能。
于是我忽然有了栽红薯的想法,不想让它的生命从此结束。
麦熟前,我把两盆红薯秧搬到户外,让它们接受阳光和风雨的洗礼,再接接地气,为以后的栽培做准备。
正好楼西侧有块空地,于是我们就除杂草,清石块,翻土,整地。最后整出两条土岗,刨上坑,小心的把红薯秧从红薯上取下,压在坑里,浇上水,待水干后,把压在坑里红薯秧用土封好,两岗一丈长的红薯岗很快完成了。看着它们整齐的样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高兴。
第二天起床,我先到红薯地看看,整齐的秧苗全部成活,绿绿的小叶像键盘上一个个跳动的音符,和着夏风,美丽无比。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牛得草名言,说明了一个社会现实,在位居官的,不能为老百姓某事,真不如回家做个卖红薯的(老百姓也)。
几个月过去了,红薯秧长了很长的蔓,匍匐在地上。已经看不到山岗的土了,也看到红薯岗与红薯岗之间的地了,葱绿的红薯叶长成一大片,充满了无限生机。它可以与花生比美,这个季节,单看长势很难看到它的果实,它将果实深深的埋在地下,不开花,不炫耀,也不惹人注意。它会在成熟之时给人已惊喜,这正是我喜欢红薯的原因所在。
此刻,独在地边的我,愿做如红薯般诚实的人,永不炫耀,实实在在,为希望,为生活,为人生。
201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