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首页 >  小说作品 > 《地怨》(六十一)
《地怨》(六十一)
作者:念人

话说王学瑞是位青年作家,他遭受到潘沿美的陷害,当然,他的悲惨遭遇在老作家群中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面对王学瑞的痛苦遭遇,有些老作家悄悄地送上三、五百元,帮助他度过生活难关;有些老作家对潘沿美与纪检人员这样明目张胆、无法无天的迫害一位青年作家,而且时间长达三年之久,表示出极大的愤慨。

王学瑞冤案迟迟不能解决,犹如一条无形的锁链,捆绑着作家们的脖子上,终有一天,这不幸的遭遇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公道的鞭策,良心的谴责,使老作家们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于是,有些人又拿起手中的笔,继续向中央、省有关部门反映。

一位名叫雷震天的老作家,他的《一宗未了结的政治迫害案》一文,写得有条有理,有根有据,大胆揭露潘沿美一伙人,利用手中权力对王学瑞陷害的罪行。附录如下:



一宗未了结的政治迫害案


        雷震天



        引 子


这是一宗使人深思的故事。它发生在最近广南省乡村厅。该厅厅长兼党组书记潘沿美,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无理查封《乡村》杂志社,将该杂志社社长、总编辑、法人代表王学瑞进行拘禁,强行解散杂志社,并将编辑部二十一位编辑、记者全部扫地出门,不安排工作,不发工资,至今长达三年之久,使他们失业,也使他们的家庭生活陷入窘境。同时,潘沿美非法将杂志改为《乡村企业家》杂志交给外单位的退休人员私人经营。结果,1998年8月的《乡村企业家》杂志发生一宗公开攻击污蔑我国国家领导人的严重政治事件。于是,《乡村企业家》杂志被国家新闻出版署全国通报,并在1999年3月下令将《乡村企业家》杂志查封了。本文讲的就是潘沿美一手炮制的这个故事。



罕见的政治迫害


最近,原《乡村》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王学瑞,因为九十岁的老母亲病危要送医院抢救,由于没钱入院,他便到单位省乡村厅,求该厅厅长潘沿美同意借500元给母亲入院抢救,却遭到潘沿美的无情拒绝。终于,王学瑞母亲得不到及时住院抢救,就病死在家中了。潘厅长见死不救,实在太残忍了。

查实,潘沿美对王学瑞的政治迫害早在三年前就开始了。这个故事要从1997年8月27日潘沿美无理和非法查封《乡村》杂志社说起:

王学瑞同志原是滨海电视台新闻部主任,他又是作家、记者。1993年上级组织将他调来广南省乡村厅,负责《乡村》杂志社工作。几年来,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积极工作,作风正派。尤其是他担任该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法人代表后,他带领编辑部二十多位同志努力工作,使该杂志越办越好。五年以来,该杂志从一千多份上升到十万多份,成为我省一百多万个乡村发展的指导性刊物。该杂志图文并茂,坚持党的正确宣传导向,深受广大乡村的欢迎。它独立核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曾经被省新闻出版局评为优秀刊物。

但是,突然祸从天降。1997年8月27日下午,潘沿美通知杂志社全体编辑人员到会议室开会。潘厅长事前不打招呼,来个突然袭击。他在会上公开宣布,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王学瑞有违法乱纪和经济问题(什么‘违纪’和‘经济问题’没有说),要审查王学瑞云云。潘沿美宣布完毕就马上派人查封《乡村》杂志社,当即贴上封条,并下令解散编辑部全体工作人员。王学瑞认为潘沿美厅长如此做法是无理的违法的,表示不服。潘沿美立即把王学瑞强行拘禁在他的办公室内,并非法搜查王学瑞的皮包,将杂志社公章和登记证、省工商局发的营业执照、文件等全部没收了。还将王学瑞私人创作的电视剧本《泪洒珠江》(已纳入广南电影制片厂拍摄计划),以及他的私人信件汇款单共20多封(件),也一概被没收了。潘沿美把王学瑞拘禁在他的办公室内,进行非法的审讯。王学瑞同志失去了人身自由,不准他回家吃饭,甚至他上厕所也派人跟着。从8月27日下午三时直至28日凌晨2时49分,潘沿美才把王学瑞放出来,王学瑞被潘沿美非法拘禁长达12个小时之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同时,潘沿美无理解散编辑部,用扫地出门的做法,将编辑部21位编辑工作人员统统赶走,不安排工作,不发放工资,直到现在已三年了,他们失业,又没有工资,使他们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尤其是王学瑞一家五人,全靠他的工资维持生活,但三年来,潘沿美不给王学瑞安排工作,也不发放工资,连400元最低生活保障金也没有发给,这给王学瑞全家生活带来多大灾难,大家就可想而知的了。特别是王学瑞母亲病危,没钱入院,他要求潘沿美厅长同意借500元入院抢救母亲生命,也遭到潘沿美无情的拒绝。潘沿美厅长见死不救,实在太残忍了。这已引起广大群众的公愤!他们说:“儿子受到潘沿美的政治迫害,已被推上经济绝路了。如今,其母亲也受到牵连,病危没钱入院抢救死于家中,在当今新社会里,发生这种事情是骇人听闻的,是不允许的,这种情况实在罕见。”



潘厅长践踏国家宪法


潘沿美查封了《乡村》杂志社,非法拘禁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法人代表王学瑞,理由是说王学瑞有‘违纪’和‘经济问题’云云。但潘沿美经过三年的调查,都查不出王学瑞有任何的‘违法违纪’和‘经济问题’,这就进一步证实,潘厅长毫无根据地对王学瑞进行别有用心的政治迫害。

潘沿美对王学瑞同志进行政治迫害,主要原因是王学瑞从1995年2月担任《乡村》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以来,坚持党性办刊,坚持党的正确理论导向,对厅里一些腐败现象,敢于写文章在杂志上揭发批判。查实,1996年6月前的广南省乡村厅领导成员,赌博成风,贪污腐败非常严重,整个领导班子都烂掉了。后经上级纪检部门进行查处,原厅党组书记黄柱、厅纪检书记曾虹等都有严重问题,被省委下令停职审查;原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林生因贪污受贿、赌博被判死刑。同时,厅机关分房,某些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现象十分严重。当时,王学瑞就将上级纪检部门已经作出了处理的案情,将它写成文章,在杂志上发表了《评贪官分房》、《靠官吃官的‘人’》等文章,目的是告诫后人,肃清赌风,提倡廉洁。这些文章都是实事求是,有根有据,是完全正确的。可是,原领导成员、有‘赌棍’之称的刘赌伟,他参加了新党组,并担任了副厅长,他对王学瑞写的文章怀恨在心,于是,他就和新的领导人、厅长潘沿美串谋,借口说王学瑞有违纪和经济问题,就对王学瑞进行打击报复,政治陷害,原因就在这里。

我们必须指出,潘沿美虽然是省乡村厅党组书记,但是,他无权查封《乡村》杂志社。因为,该杂志社是经济核算的新闻事业单位,与一般的行政单位不同。该杂志社设有法人代表王学瑞,他是经省工商局和省新闻出版局认可发给其营业执照和出版登记证的,使王学瑞合法行使出版经营权,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该杂志社‘违法’需要查封的话,也得由省工商局和省新闻出版局来处理,省乡村局无权查封。这是常识问题。

如果硬把明明白白的‘查封’,说成是什么‘是乡村厅对下属部门的停业性关闭’,又说‘贴封条不应等同查封’云云,这都是强盗逻辑,这是有意为潘沿美耍官本位所造成的错误进行辩护和开脱。潘沿美耍官本位的严重错误在于:他不仅滥用权力对杂志社查封,而且还将杂志社的法人代表、社长兼总编辑王学瑞拘禁在他的办公室里,使王学瑞失去人身自由,潘厅长胆敢践踏国家宪法;还将编辑部21位编辑人员扫地出门,不安排工作,不发工资,直到今天长达三年之久了。这是建国以来罕见的对干部职工这样公开的政治陷害。试问,这是乡村厅对下属部门的停业性关闭么?

事实上,该杂志没有停止。潘厅长非法将《乡村》杂志抢走后,把非法改了刊名的《乡村企业家》杂志,转让给外单位的退休人员私人经营了。所以,把查封杂志社说成是什么停业性关闭,什么工作整顿,什么贴封条不是查封等等,都是一派胡言乱语,目的是为潘沿美的错误辩护开脱。



一宗严重的政治事件


潘沿美将《乡村》杂志查封后,就把非法改名为《乡村企业家》的杂志,转让给外单位一位退休人员潘思贵私人经营。

按国家有关规定:如果《乡村》杂志社要更改名称,首先要征得该杂志社的法人代表王学瑞同意,并由法人代表写申请报告,到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工商局办理更改手续,同时还要办理债权债务移交手续。但是,潘沿美没有征得法人代表王学瑞同意,也没有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文件,更没有办理好以上手续,也没有债权债务的证明文件材料,他们就私自将《乡村》杂志改为《乡村企业家》杂志,另立编辑部,另起炉灶,另设银行帐号,并将改名的《乡村企业家》转让给外单位退休人员私人经营,这是非常错误的。潘沿美这样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证明。

潘沿美这样违法违纪的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当时,担任广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周英,曾对此事作了批示:“如果情况属实,应给予必要的干预。”

潘沿美将杂志非法转让给私人经营后,还来个弄虚作假。为了掩人耳目,该杂志表面上是挂着‘广南省乡村厅’和‘广南政策技术研究会’合办的牌子,但实际上是潘沿美已将该杂志转让给外单位的退休人员潘思贵私人经营了。他们的编辑人员,都是从社会上临时聘用拼凑的。他们缺乏办杂志的经验,本身也缺乏应有的编辑思想和业务水平。特别是由他们经营的《乡村企业家》离开了《乡村》杂志的办刊宗旨,完全脱离了我省乡村的实际情况,失去了作为广南省乡村厅的政策指导性机关刊物的作用。他们只是利用《乡村企业家》杂志赚钱,因而也就失去了杂志作为党的宣传导向作用。于是,在1998年第8期的《乡村企业家》杂志封面上刊登某国家领导人的照片时,下面说明是‘大贪污分子’,对其进行恶毒的政治攻击污蔑,造成了一宗极为严重的政治事件。这一宗重大的政治事件,是我省乃至我国报刊杂志转让给私人经营而造成的极为罕见的例子,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于是,国家新闻出版署于1999年3月下令查封了《乡村企业家》杂志。



无中生有的所谓‘错误’



潘沿美蓄意陷害王学瑞,采取的手法是首先定性,然后才去找证据。因此,潘沿美就制造借口,说王学瑞有‘违纪’和‘经济问题’。于是,潘沿美就派出大批人力物力,对王学瑞进行审查迫害,找关于王学瑞的‘违法违纪’和‘经济问题’的证据。可是,经过三年多的调查,却找不到王学瑞有任何的‘违法违纪’和‘经济问题’。这样,潘沿美就难下台阶了。

因为,潘沿美曾煞有介事地在会上宣布王学瑞有‘违纪’和‘经济问题’。现在查来查去,查不出问题,怎么办呢?潘沿美仍然坚持自己的错误,为了让自己下台阶,就胡编乱造一些王学瑞的所谓‘错误’。于是,他就炮制了一份《关于王学瑞所犯错误给予行政处分的决定》通知。于2000年3月29日发出。该通知列举的王学瑞的四点‘错误’,王学瑞同志看了不禁啼笑皆非,因为这些错误都是颠倒是非,歪曲事实,无中生有。王学瑞同志对潘沿美所炮制的处分通知,进行了有力的批驳。这四点‘错误’是:第一、王学瑞利用业余时间写稿所得的稿费,竟说成是王学瑞‘以权谋私’,‘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第二、王学瑞在杂志社顶替多项工作,如画版、美工、发行、校对等,由社领导班子决定给予一些兼职津贴,多劳多得合理合法的。但是潘沿美说王学瑞‘贪污’。第三、杂志社发放稿费都是事前由值班编辑或财务人员先开一张稿费单,经社领导批准后,再交邮局寄出去的。这张发放单就作为财务支出凭证入帐,这都是新闻单位操作的惯例。可是,潘沿美竟胡说这稿费发放单是白条单,当作错误处理。第四、王学瑞担任中国乡村报广南记者站站长。该同志亲手为记者站筹集到一笔采访活动经费,公款公用,专款专用。该站所支出的采访活动经费,都有单据,这些单据经乡村厅原纪检书记林魁亲自审查过的(单据现存王学瑞处)。但是,潘沿美为了陷害王学瑞,不顾事实,颠倒是非,把记者站这些公款,硬说成是《乡村》杂志社的,王学瑞私自挪用公款云云。

从潘沿美炮制的所谓王学瑞的四点‘错误’,根本就不是‘错误’,更不是什么‘挪用公款’,也不是什么‘贪污’,而是有些还是王学瑞的工作成绩呢!潘沿美陷害王学瑞长达三年多后,找不出王学瑞的错误,但他仍然编造这些毫无根据的所谓王学瑞‘错误’,对王学瑞继续进行陷害;同时,潘沿美无视国家法规,公然歪曲污蔑关于国家人事部、国家新闻出版署1994年颁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第四条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津贴的实施规定,竟把王学瑞劳动报酬说成王学瑞‘贪污’,‘以权谋私’。试问,这是潘厅长出于对国家法规无知呢?还是蓄意对王学瑞进行政治陷害呢?

退一万步来说,潘沿美列出王学瑞的四点‘错误’就算是真的,也不算是什么错误,绝对不能成为查封杂志社的依据,更没有理由拘禁杂志社法人代表王学瑞。进一步说,就是王学瑞本人有‘违法违纪’或‘经济问题’,那仅仅是王学瑞个人的问题,而没有理由将厅内的国家干部、杂志社副总编辑等21位同志扫地出门,把他们推到社会上不管。

潘沿美滥用权力查封杂志社,其错误是严重的。首先是对王学瑞等21位干部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政治迫害;其次,将作为指导我省乡村政策指导的机关刊物《乡村》杂志摧毁了,这对我省乡村政策宣传指导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再是,将《乡村》杂志非法改名为《乡村企业家》,转让给外单位私人经营,是十分错误的,其完全违反了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的关于‘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者是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更不能容忍的是,潘沿美将杂志转让给私人经营后,竟然发生了那宗恶毒攻击污蔑我国领导人的重大政治事件,令人十分气愤。

当前,在‘三讲’运动中,潘厅长对自己的错误是否作了认真检查呢?看来没有。潘沿美费尽心机进行了三年多的调查,都没有发现王学瑞有‘违纪’和‘经济问题’,按理潘沿美应认识自己的错误了,为王学瑞他们彻底平反了,恢复他们的工作,补发他们的工资,但是潘沿美没有这样做。潘沿美居然造出王学瑞的四点‘错误’,并给予王学瑞处分,这就足见在‘三讲’运动中,潘沿美未受到应有的教育,他没有把自己所迫害21位同志的严重错误向组织交代,他隐瞒欺骗了组织。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潘沿美的党性在哪里?



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



自从潘沿美非法查封《乡村》杂志社,并将杂志社社长、总编辑及法人代表王学瑞非法拘禁后,已引起新闻出版界、文艺界的极大关注。首先,鲁振声和洛夫子联名写了一篇评论文章《杂志社可以随便查封吗?法人代表可以无故拘禁吗?》,该文章用具体事实,引述国家的法令,指出广南省乡村厅厅长兼党组书记潘沿美恶意践踏党纪国法,耍官本位威风,非法对王学瑞等二十一位编辑同志进行政治迫害。同时,文章指出,潘沿美将杂志社转让给外单位的退休人员私人经营,并发生了恶毒攻击国家领导人的极为严重的政治事件,纪检部门应该严肃查处。王学瑞同志也写文章《一宗严重的政治事件是怎样产生的?》,用具体事实,详细揭发了这宗严重政治事件全是潘沿美一手造成的。同时,王学瑞同志还向西山区人民法院控告,潘沿美非法对王学瑞等二十一位编辑人员进行政治迫害,要求彻底平反,赔偿损失。

据了解,王学瑞状告潘沿美对其政治迫害,西山区人民法院一次、两次都不受理,后来,王学瑞向西山区人大常委会申诉,在西山区人大常委会的干预下,西山区人民法院才不得不立案受理。

省市媒体都非常关心这场王学瑞状告厅长潘沿美的官司,那份关心人民,主持正义的《南方新闻报》就报道了王学瑞敢于状告潘沿美政治陷害的消息,引起广大群众和读者关注。

说也奇怪,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后,审判长张兰说:“原告(王学瑞)与被告(潘沿美)不是同等关系,即原告是下级,被告是上级,下级不能告上级。于是,审判长张兰法官就作出如下判决:本院不予处理……查封杂志社是内部行政问题……原告可循行政途径解决。”

西山区法院审判长张兰的判决,不仅使原告王学瑞不服,而且使关心这场官司的新闻界、文艺界的广大群众和读者都感到莫名其妙。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执法者起码的常识。为什么身为法庭审判长张兰,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呢?胡说什么原告与被告不是同等关系,因此,你原告是下级官员,就不能告上级官员潘沿美,那么,法律面前就不是人人平等了。试问,这里还有什么法律可言呢?“以法治省”只是一句空话了。第二、张兰法官说:查封杂志社是乡村厅内部行政的事,可循行政途径解决云云。这张法官又错了。《乡村》杂志社是经济独立核算的事业新闻单位,与一般的行政单位不同。它是经是省工商局和省新闻出版局认可发给其营业执照和出版登记证,以行使合法的出版经营权,还设有法人代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就是省乡村厅,也无权查封的。可是,张法官不作调查研究,竟把杂志社作为一般行政单位,把非法查封作为行政机构调整,说什么循行政途径解决等等,张法官判决就大错特错了。潘沿美蔑视党纪国法,早就将杂志社查封,把王学瑞他们扫地出门,根本是无法无天,张法官不调查研究,竟说什么循行政途径解决。张法官如此判决,实际上是保护了潘沿美滥用权力查封杂志社的非法行为。但值得人们怀疑的是:为何张兰法官说的话与潘沿美所说的话,口吻完全一样呢?第三、潘沿美查封杂志社的同时,杂志社的法人代表王学瑞被潘沿美拘禁在他的办公室里,法人代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为什么张兰法官判案时,没重视或无视于原告是法人代表,而没有给予应得到的法律保护呢?张法官是忘记了这法律常识呢?还是有其他原因呢?



陷害忠良  严加惩处



王学瑞向西山区人民法院求助,希望按法律来解决和处理这宗案件,但得不到法院应有的帮助。于是,王学瑞继续向省委等上级写信,反映自己被潘沿美陷害的情况,恳请上级主持正义,处理这宗冤案,惩办这些违法腐败分子。王学瑞给省纪委的《我的申诉》、《致上级领导一封信》,还有揭发《一宗严重的政治事件是怎样产生的?》,特别是王学瑞最近给中央有关部门的信,揭发和控诉潘沿美利用职权,提拔‘法轮功’分子的情况。当1999年4月25日‘法轮功’分子围攻中南海后,同年6月,潘沿美就单独提拔了一位姓苏的‘法轮功’分子(这是该厅去年唯一单独提拔的一个人);接着,1999年7月,党中央已经宣布‘法轮功’为邪教组织而取缔后,潘沿美又擅自把另一位法轮功分子林某某定为该年度厅的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查实1999年4月25日后,这帮法轮功分子,还向群众宣传李洪志有关围攻中南海的事情。就是这样的法轮功分子,竟然受到潘沿美的提拔重用鼓励,并把她树为先进典型,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在查处和清算邪教‘法轮功’的今天,潘沿美对法轮功分子如此支持重用;与此同时,潘沿美对杂志社二十一位编辑人员扫地出门,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前后两者对照,潘沿美的爱与恨何等分明啊!人们不禁要问:潘厅长如此这样做,究竟想干什么呢?

王学瑞的九十岁老母亲病危要入院抢救,因为没钱,王学瑞请求潘沿美同意借500元给母亲入院抢救生命,但却被潘沿美拒绝。结果王学瑞母亲没钱入院抢救,就死于家中。这件事引起广大群众的无比愤慨,尤其是引起许多老同志的极大愤怒。其中有九位三十年代参加革命工作的老红军、老同志,一致认为,王学瑞同志在社会上是有一定知名度的记者、作家。他写文章抨击腐败,就受到潘沿美打击报复,被整了三年多,还不罢休,这是党纪国法不允许的。因此,由老红军、副省级老干部曾若,抗日时期老干部、原琼纵六总政委丁斌,抗战时期老干部、著名老作家吴夫等九位老红军、老干部联名写信给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致要求查处潘沿美长期对王学瑞和二十一位编辑同志进行政治迫害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求制止对他们的政治迫害,给予他们平反,恢复他们的工作,补发他们的工资;同时,要求党纪政纪部门要对潘沿美、刘赌伟等人滥用职权陷害忠良,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严加惩处。

当我们写完这篇调查报告时,潘沿美仍高踞广南省乡村厅厅长兼党组书记宝座,还兼任广南省农委副主任等重要职务。尽管王学瑞他们和专家学者向上级部门写信揭发潘沿美对干部的政治迫害,民愤极大,但他仍然高高在上,八面威风。潘沿美仍然继续对王学瑞等二十一位编辑人员进行政治迫害。

王学瑞是有二十多年机关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在社会上有影响的记者、作家,又是国家干部,从未犯过错误,却无辜地受到潘沿美的政治迫害,被无理赶出机关,成为社会的失业者。他为了揭发控诉潘沿美的政治迫害,讨回公道,恢复他作为国家干部的人权和资格,继续为人民服务,因而就继续给省委和上级领导写信,希望能得到上级和有关部门领导的了解和支持,同时,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潘沿美、刘赌伟等人无理迫害王学瑞等二十一位同志的违法乱纪行为,给予严肃查处,给被害同志彻底平反,恢复他们的工作,补发他们的工资,解决这宗冤案,以正党纪国法,安定团结,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兴甚!


老作家雷震天用了两个多月时间,走访了省乡村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纪委、西山法院、西山区人大常委会等有关单位,对王学瑞的案件进行了认真仔细的了解,按照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口气写成了一万多字的关于《一宗未了结的政治迫害案》的调查报告,他打印十多份,立即向中央、省有关部门投寄出去。

再说雷震天,这位年过七十的老记者、老作家,当年从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后,一直从事文学、新闻等方面研究工作。他创作的三十多万字的《蔡将军传》,被评为1997年中国传记文学优秀奖;他与吴夫创作的六十多万字的《冯将军传》,荣获1998年中国解放区文学优秀奖。他的近500多万字的成果杰作,使雷震天的大名享誉海内外。他是从贫困的山沟中走出来的农家孩子,从小就有一颗忠心报国、为主持公道打抱不平的心。此次,关于王学瑞冤案的调查报告,多么盼望引起中央、省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为一位青年作家主持公道,归还一位青年作家做人的清白。


[上一篇] 美女犬

[上一篇] 王西庆难忘的记忆续集之七十六——后记

评论

采风网  主办方:河北省采风学会  Copyright © 2015-2024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15400号-1 冀ICP备15015400号-2

绑定会员信息

邮箱:
密码:
邮箱:
密码:
Another Mod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