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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亚萍散文
作者:郭亚萍

郭亚萍,女,1973年出生,河北省尚义县人。1996年大学毕业,一直从事行政工作。张家口市作家协会主席团委员,张家口文学院第一届签约作家。

从小爱好写作,十三岁在《青春岁月》杂志上发表作品《梦游天都峰》,之后在杂志报刊发表散文、诗歌、小说及通讯报道多篇,其中有诗《信》收集在《当代新人新诗选》(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散文《错结情缘》收集在《美丽百字文》(华夏文化出版社)一书,2008年出版散文集《放飞心灵》(中国文联出版社),2010年出版中短篇小说集《中年人那点儿事》(中国文化出版社)。

星期天的雨

雨如细小白莲,一瓣一瓣落地。街道无人,显得空阔。花园餐馆内也一扫往日的热闹,有点清冷,似乎让人有点不习惯。他独坐近窗一角,要了一壶茶,独享清静。

自从坐上一把手的交椅后,每天前呼后拥,每日灯红酒绿,很少有这样的清静。昨晚,女儿打电话要买笔记本电脑,他没答应,女儿在那头哭了。夫人便开始她自以为是的谈说,开始是某某副职,家里便如何,后来是小心外面“带刺的玫瑰”等等,在夫人抑扬顿错的声调中,他入睡了,梦中,自己身在戏院,看到台上女主角一张一合的红唇,他有一种莫名的恐惧,一阵心悸惊醒。已是早晨八点多钟,好在是星期天。

淡淡的茶香令他陶醉,思维象脱缰的野马任意驰骋,目光漫无目的,空空的街道沐浴在濛濛的雨丝中,带有一种久违的诗意。倏地,一道风景映入眼帘:在公园门前,一个孤零零的身影,黑裙湿透贴身,如一棵枝叶落尽的花树。是她,那裸露的双臂,那么幼弱,铅笔素描般淡至无痕,象是要遇水即溶。先前,她是单位的一名普通职工,不知从何时起,她似乎爱上了他鬓边的微霜,是白净草原上的风,带着风、尘及野性的诱惑,她甘愿飞马前去。他喜欢却有点不敢。有次周末叫她加班,电话打到她家,半晌,她才接起话筒。“喂?”声音里满是粘稠睡意,一个字腻中带涩,袅袅娜娜,青蛇般钻入他的耳孔。他迟疑了一下,“是我。”只听她大叫一声,电话当啷掉了。何为近情情怯,他如何能不懂。

一年前的一个晚上在外面吃饭,宾主尽欢后,他们最后离开,无意一瞥,只见她穿一件净白衬衫,只袖口有一团银白荆棘花,越发衬得她脸容微薰,桃花也似,无端端地动人魂魄。借了三分酒意,他随口道:“为什么总穿得这么素?”她直直看他,是决定不在逃亡的小兽,看向猎人黑洞洞的枪口。“为了与你相配。”他从来只穿黑白灰三色。汗将她的发粘在额上,如浓墨点碎的梅,一种天真的妖娆。他有点心虚,掉开眼眸。

他大她十几岁,自是不敢造次,但仍有点把握不住自己。半年前,一次人事变动中,在他的极力推荐下,她调入外单位,升了职位。告别宴上,同事们纷纷向她道贺,人声如雷,她一言不发,只向她投来质疑的目光:为什么?眼神薄如蝶翅。后来,她哭了,哽咽声令他心颤。

雨渐渐下得紧了,她像一只被浇得精湿,失去飞翔能力的小麻雀,等待救援。他慢慢地站起来,有拥她入怀的冲动。脚向前迈出一步,却滞住。

天地空静,街道旷野,惟她伫立如祭坛女子。半年前,他不敢越雷池,半年过去了,他更不敢。他拉回步子,慢慢地坐下。

雨,还在下,茶,却没了味道。

醉酒的感觉

昨晚,我醉酒了。独自走在早春寒冷的街头,昏暗的路灯下,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又缩短,我走走停停,慢慢体味醉酒的感觉,路过一家茶馆,里面隐隐约约传来了萨克斯的旋律,是《回家》,舒缓飘逸。

醉酒的感觉真好,伴着缠绵的音乐我飘了起来,路旁有几簇丁香正在怒放,淡淡的花香刺激了那被酒精麻木的神经,昏乎乎的我恍惚飘到了天堂的百花园,阳光明媚,百花盛开,鸟语花香,彩蝶起舞。我将身体怯怯的靠近,感觉那种失落已久的温暖和晴朗。我闭上双眼,嗅着悠悠的淡淡的花香,感觉到一种通过花香传递过来的温馨和幸福。

醉酒的感觉真好,一个人走在黑暗的夜晚,忘记了曾经的心痛,忘记了烦恼忧愁,坐在花丛中,仰望星空,月朗星稀,那如水的冷月,照过古人,照过今人,今夜,又无言的流过我的胸膛。月,依旧是那月,默默地,不知轮回了多少阴晴圆缺?今夜无眠,却听不见古人的梦呓,只有遍地月华,伴一份孤独与静谧与我对话,茫茫旷宇,知音几何?迢迢银汉,惟君知我。

醉酒的感觉真好,醉意朦胧的双眼,遥望天河,恍若生前?身后?乱发当风,佯作狂人,谁想一脉清辉照我,英雄气短!更不知我时常心生怯意,却又不知害怕什么?我似乎看到了撕下面具、脱掉伪装的自己,那么懦弱,那么无助,那么贪婪,点点繁星在嘲笑我……圆月,挂满离愁和相思,千百年来,丰腴了诗词,消瘦了伊人,月色如泪,长风当哭。

醉酒的感觉真好,可以天作被地为床,在花香弥漫的花草丛中沉睡,可以邀月华作伴,可以与上帝呓语,朦胧中,我似乎置身于故乡的小院,躺在儿时的花床上,无限安全地拥我入眠。屋前的杏树依旧,正是花开时节;挑檐挂一副破败的蛛网,裹一抹惨淡月色;行将枯死的老榆,伸伸曲曲;零落的榆钱飘下来,一片,一片,很寂寞;父亲蹲在树下,慵懒的背影;母亲绵长的叙语,一缕,一缕,随风聚散……我终于明白,故乡的小院是我一生的牵挂。

醉酒的感觉真好……

雨夜思父

我连续失眠好几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我是怎么了?我禁不住自己问自己,是近日工作的压力,生活的空虚还是山城瑟瑟的秋风夺走了我的美梦,抑或是别的什么原因。想的太多,我头疼欲裂,我在痛苦中挣扎,我想到了亲人,想到了父母,他们虽然年岁不太高,但身体都不太好,尤其是父亲,养了几只羊还传染了布病,一种来自牛、羊的传染病,叫什么布鲁菌病,身体状况日益愈下。快两个月了,我没有回去看他们,心中的思念与牵挂日渐愈烈,莫非我的失眠源于此?

就在我辗转反侧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滴滴答答的声音,是那么悦耳动听,就像儿时妈妈哄我入睡,轻摇铃铛发出铃铃的声音。我沉醉在这美妙的声音中。突然我意识到外面下雨了。

听着外面的雨声,我的头疼似乎得到了缓解,但睡意全无,索性坐了起来。夜已深,透过窗帘望向外面,漆黑黑一片,蒙蒙雨丝越来越密。雨丝中,我似乎看到一位身穿灰色雨衣的老人,脚穿一双大水鞋,背上背着一捆青草向我走来。这是去年秋天回老家父亲留给我的一个画面。记得小时候学朱自清先生的《背影》一文,被先生父亲蹒跚的背影感动,同样,父亲那天的身影也让我记忆犹新。

父亲老了,农田里的活儿有点吃力,就种了少量耕地,养了几只羊。其实他也有养老金,我们姊妹三个劝他不要种地养羊了,他说:“闲着也无聊,活儿也不重,我们还能行。”舍饲禁牧的规定他不愿违反,尽管村里的其他人总是在清晨或傍晚把羊群赶出去放牧。他不去,这也许是和他当过多年农村干部有关系,总是极力拥护政策和规定。他每天外出割草,雨天也得去。母亲帮他把青草放下,父亲进屋把雨衣脱了,由于雨衣有几处破损的地方,里面的衣服也被雨水浸湿了,我有点心疼他,忙着帮他找干爽的衣服,父亲笑着说:这算什么,我小时候就放过羊。小时候天气比现在冷,我放羊穿毡靴,戴狗皮帽子,穿一件白茬皮袄,一整天在山里,那是也吃不饱,肚子饿得咕咕直叫,现在这样的生活已经算是享福了。

我知道,父亲的父亲在集体生产队放过羊,父亲跟着他父亲去放羊是很正常的。

就这样一位儿时放羊,老了还放羊的父亲却是我走上文学之路的启蒙者。父亲从小爱读书,闲暇时总要给我们讲书中的一些故事,我记得最多的就是《杨家将》一书中的精彩片段。父亲记性特别好,能把读过的所有书中的人物记得清清楚楚,能绘声绘色讲他们的故事。这一点我自叹不如,我常常把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张冠李戴。

小时候,为了更多的了解书中的故事,我从认识几个字开始就一知半解的阅读成人小说。为此,父亲为我买了一本新华字典,这在小伙伴里是少有的。于是,一本新华字典,一些厚厚的成人小说就成了我少年时的全部乐趣,也为我爱好文学奠定了基础。

窗外的雨越下越小,刚才欢乐的铃声渐渐听不到了。天空中有羽毛状的东西缓缓飘下,居然下雪了。雪越下越大,霎时间好像时间旋转一般,我被卷入了时光的漩涡中,我被抛在雪地里,眼前全部是白茫茫的一片。我在哪里?就当我茫然不知所以的时候,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孩,脚穿毡靴,头戴狗皮帽子,身穿一件白茬皮袄。这人怎么如此熟悉,好像在哪儿见过。就在我愣神的时候,一个雪球迎面飞来,砸在我脸上很疼很冷,我激灵一下,在看那小孩,似乎看到父亲苍老的面孔,而后渐渐模糊。

我睁开眼睛,面颊一行清泪,床边的手机闹钟响个不停,原来是个梦。我从窗户向外望去,雨已停了……

《庄子》


非常喜欢读于丹的《庄子》心得,每读完一篇,总使人不由自主地凝神深思。那蕴含深刻哲理的故事,那独到的见解,连同自己浅薄的认识。使我情不自禁地思绪飞扬。
纷乱的生活中,我是一个俗人。凡俗世界是是是非非分散着我的精力,诱惑着我的思想。《庄子》在《逍遥游》里写了一个故事“尧让天下与许由”,他告诉我们“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他是说:一只小小的鸟在森林里面,即使有广袤的森林让它休息,它能筑巢的也只有一根树枝。一只小小的偃鼠在河里饮水,即使有一条汤汤大河让它畅饮,它顶多喝满它肚子而已。
确实,人生有涯,一个这一辈子能吃多少饭?能占多大的面积呢?淡泊为大,不要在意太多的患得患失,不要让凡俗世界的凡俗欲望骚扰本该纯净如水的心房,要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不要对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心怀企图。
《庄子》的《齐物论》中说:“生死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观庄子对生死的态度,于丹讲了一则笑话:兄弟两个人,他们家住在一座摩天大楼的80层。这天,两个人深夜回家,恰好忘记了看通知,电梯停了。兄弟俩背着沉重的大背包,在楼底下商量了一下,决定一鼓作气,爬楼梯回家。俩人抖擞精神,开始爬楼。爬到20楼的时候,开始觉得背包很重了。两人商量,决定把背包存在20楼,到时候再回过头来取。卸下背包,两人觉得很轻松,说说笑笑地继续往上爬。爬到40楼的时候,两人已经很累了,就开始互相抱怨指责。哥哥说:你为什么不看通知呢?弟弟说:我忘了看通知这件事,你怎么不提醒我呢?两个就这样吵吵闹闹,一路吵到60层。这时候,两人实在疲惫不堪,终于懒得吵了,觉得还是应该安安静静地继续爬楼。当他们终于爬完了最后20层,来到了家门口的时候,两个人互相一看,不约而同地想起了一件事:钥匙忘在20楼了,在背包里。
其实,这则笑话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生寓言。假设它是一个80个年头的人的一生,刚刚开始的时候,人人都是意气风发的。我们背着沉沉的行囊,行囊里装着理想,装着抱负,装着很多很多的愿望。我们不畏艰险,从脚底下第一个台阶开始上路了。爬到20岁,这是人走入社会的时候,开始认同规则了,觉得社会给了我们很多的负担,我们自己奋斗,已经足够疲惫,谁还背着那么多梦想呢?先把它安顿下来吧,等到衣食无忧,有了社会的名分地位,回头来再捡起梦想也不迟。放下梦想,顿时轻松,大家又开始往前走。随着人越来越年长,积累越来越多,争斗越来越猛,内心越来越焦虑,人不免抱怨。这就到了兄弟互相指责的时候,都觉得社会辜负了自己,都觉得自己付出太多,回报太少,自己内心仓惶犹豫,就这样吵吵闹闹一路走来。到了40岁,所谓的年近不惑的时候,所有意气风发的东西都过去了。人开始变得疲惫、颓唐,互相扶持着再走。走到60岁,觉得晚年的时光应该是美好的,是应该珍惜的,让我们安静下来吧,不要再抱怨了。少了很多指责,终于走到了80岁。站在最后的这个终点上,突然之间怅然若失,想起来这一生最宝贵的东西留在了20岁的行囊里,那就是一直还没有打开的梦想,从来没有放飞过,从来没有跟随过自己,徒然一生,走完了一生的历程。
寓言提醒我们:纵观人的一生,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人生。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思索过生命来自何处,也没有思索过真正快乐自在的人为什么会那么少,也没有思索过人为什么总爱饮鸩止渴,将自己置于情爱生死的牢狱之内。很多时候,常常会有一种生死茫茫、如隔山岳的谓叹。与我擦肩而过的每一个人,其实与我都有着一样的命运,无论人生的表相看起来有多么的不同,但是痛苦和无奈、生老病死却没有任何两样。衰老的容颜中再也看不到青春的气息和美丽,再平静的生命之水都蕴藏了生生世世的惊涛骇浪,再小的一滴雨也含摄了宇宙的全部秘密。
于是,在夜色渐起秋雨淅沥的时候,我轻轻打开这本薄薄的蓝皮书,穿越迢迢时空感受高贵的智慧与仁爱。借着柔和而清馨的灯光,读着清净智慧的庄子,让“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庄子思想流过心灵,荡涤我那被凡世俗染的心。朦胧中,我似乎悟到了生命纯粹的本质,面对生活,只愿用一颗清净平和的心,去感受纷纷扰扰的世事,只希望一种善良而道德的生活,一种智慧而慈悲的生活。
在我们疲惫时、沮丧或者快乐时,去读《庄子》吧,世事纷就,世事沧桑,独有这平和安宁的心。

拳 头

她从小生活在一个暴力家庭,父亲的拳头便是无言的至尊。

那是很小的时候,3岁?5岁?时间记得不是很清楚,但事情却历历在目:

魁梧的父亲挥动着大拳头,一下又一下地砸在母亲身上,娇小瘦弱的母亲蜷伏在父亲脚下的地板上,衣服上全是土,双手抱着头,听不见哭声,大拳头每砸一下,只是发出“呀”的一声……再看父亲,满脸通红,额头青筋暴突,平时被人誉称的美目此刻却变成了牛眼,平时慈祥的面孔此刻变得狰狞可怕,他不像在打一个人,而像抡起锤头在打铁……她愣愣地看着,连哭都忘了,直到母亲发出一声很刺耳的尖叫声,她才猛扑到母亲身上,父亲的拳头来不及收回,实实在在地砸在了她的头上,眼前马上出现了闪闪金光……

从此,每当看到父亲,她眼前总是恍惚着一个拳头,随后眼前便金光闪闪。大了点,她知道这只是一种幻觉,但她不敢把这幻觉告诉任何人,包括母亲。再长大,对魁梧的男同志有一种莫名的惧怕。谈恋爱时,她不自主的关注男朋友的手,想象这只手握成拳头会是什么样子,她从不让男朋友摸她的头,甚至很害怕男朋友在她面前扬手。因为男朋友的手一扬起,头的眼前马上会出现一只挥动的拳头,眼前便金光闪闪。这样的感觉如影相随,跟随她许多年。

直到认识他。

他会缝被子,那只大手在柔软的被面上行走,浅绿色的被面,那只大手捏着纤细的缝衣针在她眼前挥动,那种幻觉竟然没有出现。这是第一次。随后,那只大手便摸了她的头。

有时候爱情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仅仅因为他的手会缝被子,尽管他貌不惊人,无权无势,美貌的她嫁这样的男人有些不般配,但她力排众议,因为她觉得那只会缝被子的手绝不会变成拳头。婚后他用那只手缝被子、钉扣子,用那只手摸她的头、摸她的脸……她几乎把挥动的拳头遗忘殆尽。那一刻她才发现,世界上最好的良药不是时间,是爱情。她最喜欢躺在铺展开的棉被上看着他飞针走线,有时针扎了他的手指,流出了血,她好心疼,他抬手摸摸她的头说:“没事,只要你喜欢。”

那是他们最好的时候,她贪婪他的那只手,那只会缝被子的手。可不知从何时起,那只手不再缝被子,而是挥动着对她呼来唤去。

他说她发型难看,衣服过时,呆头呆脑,说她不爱缝被子简直不是女人,那些从前的优点一下子全部变成了缺点。他是何时从一个普通的公务员变成局长,何时前呼后拥,有那么多人围绕?

他回家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少,应酬越来越多,身上还有别人的味道,她不用香水,他身上的香水味不是她的味道。

更不用说给她缝被子了。

她自己缝,针扎了手指,出了血,疼,却在心上。

有一天,因为一点琐事他举起拳头砸了下来……这次,她的眼前没有出现金光闪闪,而是一片漆黑,她昏厥了。

有一个月的时间,她不能看见他,一看见就昏厥。进了许多医院,有精神病医院,有心理医院,看了很多医生,情况才有了好转。但他在她面前不能扬手,一扬手,她的眼前就会出现一个拳头,随后昏厥。

心理医生说,这是心理疾病,一下子看不好,得慢慢调理。

曾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一切都成了过去。此刻才发现,所有的一切都不曾消失,那个伤口一直在她心底,结了疤,却永远无法长出新的肌肤,疤痕烙在那里,深深的,硬硬的,擦不掉,也抹不去,也不能去碰它,轻轻一碰,就会再次刺疼,她的眼角,溢出了泪水。

再次争吵,他骂她,你眼前的拳头可怕,我眼前的你更可怕,我恨不得马上除掉你,说着,又一次扬起了拳头……这次,她没有昏厥,眼前也没有金光闪闪,那个拳头却进了心里,压在心上,憋的慌,还沉甸甸的难受。

离婚是他提出来的,她默然同意。她知道眼前有个拳头多难受,她在他眼里比拳头更可怕。不,她绝不充当这样的角色。他提出把全部财产给她,她平静地说应该多少就是多少,我不多要你一分钱。离婚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质,她有一个朋友,为财产分割闹进了法院,她不,爱没了,人也没有了,还要钱干什么?不,不重要了。

拳头仍然在心里,憋得太难受,她进了医院一查,发现胸部有一肿瘤,已经有小拳头那么大了。她想不通这个肿瘤是何时长在自己体内的,是儿时?还是婚后?

手术后心里轻松了许多,眼前再也没有出现那种幻觉,但她没有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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