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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的村庄
——读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作者:马永欢

1

在《剩下的事情》一文中,作者说:“我没有狼的孤独。我的孤独不在荒野里,而在人群中。”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相信作者的这句话,因为我越来越孤独。在家庭,是孤独的;在单位,是孤独的;在文坛,是孤独的。为什么孤独?因为自己的经历具有特殊性,与众不同,无论是快乐的事情,还是悲伤的事情。所以,我正走向孤独,然而,让我庆幸的是,我还有心灵的慰藉——文学!

2

在《住多久才算是家》一文中,作者说:“以前我总以为一生短暂无比,赶紧干几件长久的事业留传于世。现在倒觉得自己可以久留世间,其他一切皆如过眼烟云。”五十有余的我,目睹了比我小的人,有的已经上山,我感慨,黄泉路上无老少!也目睹了比我大的人,有的已经上山,我感慨,人啊,迟早都要上山的。生命,一生一世,回首,短暂无比。那么,如何让短暂的生命延长?久留世间。答案便是,延长人的精神生命,活着,赶紧干几件长久的事业留传于世。比如,一个作家就要在活着的时候出版自己的著作,留存于世。

“不知道住多少年才能把一个新地方真正认成家。认定一个地方时或许人已经老了,或许到老也无法把一个新地方真正认成家。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我阅读,我敲打文字,我内心存留的老家浮现在我眼前,而且是越来越清晰。我现在居住的家是新家,在县城,而我的老家却是在曲硐村,第一个老家位于曲硐村的北门寇家,四合院,土改分得一格半,还有一间茅草房,一分为二,一半是厨房,另外一半是牛圈。后来我家与邻居家买了一格半,我家便有了一间完整的瓦房,两层,土木结构。至此,四合院有7家。后来逐步归并,买卖,到目前,已经找不到一丝痕迹了,四合院已经成为一种历史记忆。我家的那一间瓦房,那一间草房,还有那菜园,都是我二哥家的了(那间草房,那一半菜园,是我小兄弟家的,四千元卖给二嫂家。)第二个老家在许家箐沙河边,大约1980年建盖,父母、我家、大哥家、小兄弟家都居住这里。一间瓦房三格怎么住?这么多人。2002年,我在县城荷花小区建盖了一院房子,因而我从老家搬迁出来。我的那份,一间瓦房,院子三分之二,按照父亲的意愿,一万元卖给小兄弟家。还有一间小瓦房,一处大菜园,父亲分给大哥家。

我虽然居住在县城的新家已经十多年了,但我心目中的家还是曲硐那个家,第一个老家是我出生的家,成长的家,第二个老家,仿佛是我过渡的家,从曲硐到县城,从乡村到城市。但父母在,我的家就在,父母就是我的心灵之家。后来我的父母先后去世,我的老家也就名存实亡,成为一种记忆。虽然是一种记忆,是一种情感的抽象,但抽象中的那些故事情节,依然存活在我心中。我一闭眼,仿佛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成了记载村庄历史的活载体,随便触到哪里,都有一段活生生的故事。”我是一个曲硐回族村的回族作家,因此有一种民族文化记载的自觉担当,已经记载了一部书稿《河畔的乡愁》(还没有出版),还将继续记载,我已经成了记载曲硐村庄历史的活载体。

        3

   在《只有故土》一文中,作者说:“我的故乡母亲啊,当我在生命的远方消失,我没有别的去处,只有回到你这里——黄沙梁啊。我没有天堂,只有故土。”是的,我的去处同样如此,曲硐村是我的故乡,我母亲所在地,虽然没有我具体的住房,也没有我的具体去处,因为父母已经去世。但一般情况下,每一个星期六的早上,我都要从县城骑着摩托车到曲硐村,赶早街,吃早点,买菜,到温泉洗澡。只有如此,我内心的一份故乡情感才有着落,着落一种象征——曲硐。

4

在《一个人回来》一文中,作者说:“后来我几乎忘记了所有东西的名字。出现在记忆中的只是那些事物本身,活生生的,我把它们的名字丢掉了,却异乎寻常地更熟悉和认识它们。”我对此特别感兴趣,是因为五十有余的我,近年来,我的情况就是这样的。比如,看完一本书,每一篇文章的动人细节,我是不忘的,但作者的姓名,我有时记不清了。然而,记住的是,只是那些事物本身,并且活生生的,这便是我目前文学人生的现状。我认为这样也好,搞文学的应该如此,不要考虑外在的东西,注重内在的东西就行。再比如,我看矛盾文学奖,主要看作品,少看这一光环。

5

在《走近黄沙梁》一文中,作者说:“在我对许许多多的人生目标感到无望和淡漠时,我发现自己正一步步地走近这个叫黄沙梁的村子。”人生目标,我的理解是,人生岁月越漫长,人生目标越多,因为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有具体的人生奋斗目标,犹如一棵竹子的竹节,一棵悠长的竹子是由无数个竹节构成的。然而,一个人一旦步入六十岁月,人生目标就会感到无望和淡漠,因为死神何时来临是不清楚的,是无法预料的。所以这个时候的人生,是处于为死亡而准备的,准备落叶归根,走近生养自己的村子!我想,这是真实的,也是动人的,近于生命本能的反应。我的母亲在八十二岁去世前,就回到了生养她的村子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6

在《留下这个村庄》一文中,作者说:“我是黄沙梁长大的树木,不管我的杈伸到哪里,枝条蔓过篱笆和墙,在别处开了花结了果,我的根还在黄沙梁。”这就是作者的浓郁乡愁。我也如此,我是曲硐回族村长大的一棵树木,不管我的杈伸到哪里,抑或大江南北,枝条蔓过篱笆和墙,在别处开了花结了果,但我的根还在曲硐。

7

在《谁喊住我》一文中,作者说:“当我走了,那滩芦草会记得我。那棵被我无意踩倒又长起来、身子歪斜碱蒿会记得我。那棵树会记得我。当树被砍,树根会记得我。根被挖了,留在地上的那个坑会不会记得我。树根下的土会不会记得我。”我想,一个为本村奉献了许许多多的的作家,那滩芦草会记得他的,那棵碱蒿会记得他的,那棵树会记得他的,树根会记得他的,那个坑会记得他的,树根下的土会记得他的。

责任编辑: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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