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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家】——白锐
作者:张炳吉


白 锐 女,文学硕士、美学博士,副研究员,就职于中国文联。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导师郑晓华教授。毕业后进入国家画院沈鹏书法课题班学习,师从沈鹏先生和胡抗美先生。现为中国书协会员,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中国书协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书协理事,中国国家画院沈鹏书法创研班助教,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胡抗美书法工作室助教,北京市青联委员。书法作品多次入展中国书协主办的各项展览,获全国第二届草书展三等奖。2009年专著《唐宋〈兰亭序〉接受问题研究》获第三届中国书法兰亭奖理论奖三等奖,2013年获第四届全国康有为书法理论奖。数十篇书法理论文章刊于《美术观察》《中国书法》《人民日报》《文艺报》《书法报》《书法导报》等。






可感与不可感的联——白锐著《当代书法现象索解》序言

■胡抗美

近些年来,白锐对书法理论与创作都给予了美学关注。从《当代书法现象索解》(白锐著,2014年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可以看出,她思考的范围涉及书法本体的审美、书法的内容与形式及书法的组合与对比等;其书法创作方面也明显体现出美学视野和宽阔的思路。她的理论成果多次在中国书协组织的书学研讨会上交流发言,她的书法作品多次入展全国性书法展览。她对“当代书法现象”敢于着手索解,足以说明她的理论与创作的实力和睿智。

如果给当代书法一个时间范围,它一定是与传统一脉相承的。何为当代中国史?有着不同的理解,文学界认为五四运动之后为当代,而史学界却认为,1949年之后为当代。从世界史角度看,一般认为二战后即为当代。这个概念,当然与中国史有关联,我觉得也具有中国书法史的个性,因此,当代书法不可能与上古、中古甚至远古割裂开来,当代书法的容量远大于当代史这个概念。《当代书法现象索解》开篇是“经典与传统”,文中以王羲之、唐太宗、颜真卿、杜甫、米芾、赵孟頫等不同时代的历史人物为背景,解析当代的书法现象,目的是让当代书法之现象突显出来,作者借用沈鹏先生《书法,在比较中索解》之“索解”,力求对当代书法某些现象以思辨性分析与研究。

作者在从各个角度解读书法本体时注意把生动的生命节奏作为核心,挖掘点画、结体、墨色中最能表现人们内心的情调与律动,从而实现生命节奏与作品节奏的协奏。她认为,点画与点画、结体与结体、墨色与墨色之间的对比关系是由最高的生命及运动力和热情组合的。因为书法的所有造型之美(笔墨与空白)都是以表现的姿态和象征的形象而存在的,它们不仅“能说会道”,而且自觉地把它们的“说道”汇集起来,融化后展现出来。这里展现出来的是一个整体,添一点则多余,少一点而遗憾。这样一个充满活力的整体,一方面具备严密的法度,另一方面表现最热烈的律动,使意、气、神、韵具象化,且似乎触之有感,视之有物。宗白华说,“中国画的主题气韵生动,就是‘生命的节奏’或‘有节奏的生命’。伏羲画八卦,即是以最简单的线条结构表示宇宙万物的变化节奏。”由此可以看出,宇宙的生命节奏、线条结构的变化节奏和人们的心灵节奏在书法家笔下是体合的。蔡邕说“夫书肇于自然”,说明古人早就发现宇宙的生命节奏在书法中的表现;“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是书法创作的指导思想,也是一般规律,阴阳的相克,阴阳的平衡,阴阳的转化即书法元素的变化节奏;“阴阳既生,形势出矣”,形和势是书法存在的基本方式,形在势中生,势由形而生,这是人们心灵深处的节奏。任何艺术都是表情达意的,书法艺术也不例外,在蔡邕的“自然”中,除自然的万事万物之外,还包括着情感。

我们从《当代书法现象索解》中不难发现,对书法形式的无知不能不说是当代书法中一个普遍现象。如斯说,是因为书法“形势”理论并不晚于西方形式美学理论,并且为历代书家所重视,尤在清末民初,讨论中国艺术形式已蔚然成风,只可惜“文革”使众多的人忘却了这段历史。

中国书法具有古雅美的属性。王国维在《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一文中认为,中国美学对艺术形式有着特殊追求。他说:“一切之美,皆形式美也。就美之自身言之,则一切优美皆存于形式之对称变化及调和。”经过对古雅之美作深入研究后,他得出结论:“故古雅者,可谓之形式之美之形式之美也。”王国维的“形式之美之形式之美”观点,前者突出的是自然王国,他把那种自然美划分为第一形式;后者突出了蔡邕的“书肇于自然”,属自由王国,他把类似于古雅美划分为第二形式。两者之间的关系为,第二形式表现第一形式。自然美原本虽然存在,但只有当人们认识了它们,它们才在人们心目中美了起来。王国维在这里将艺术和自然或生活原型,作了本质上的区别,并指出古雅之美才是真正的艺术形式美。他说:“虽第一形式之本不美者,得由第二形式之美雅,而得一种独立之价值……三代之钟鼎,秦汉之摹印,汉魏、六朝、唐、宋之碑帖、宋元之书籍,其美之大部实存于第二形式……吾人所加于书画之品评,曰神、曰韵、曰气、曰味,皆就第二形式言之者多,而就第一形式言之者少。”这里不是专门讨论王国维的第一、第二形式之间的关系,而是为了说明,王国维对中国艺术形式概念早就有了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和阐述。

“止于技”大概是当代书法中更为普遍的现象。技法是书法艺术不可或缺的因素,这一点,只要稍具书法常识的人都不会有疑问。但是,相对于“进于道”,“止于技”显然只是向艺术进发的某一过程,如果把技法作为书法艺术的表现对象,无疑是误解了书法。冯友兰曾经把“止于技”的艺术与“进于道”的艺术作过区分。他认为“止于技”者“乃系属于一个体,即一件事物者,而不是属于某类,即某类事物者”。换句话说,“止于技”者“亦表示某一事物之特点,而不表示某一事物所有性之特点……”艺术至此程度者,只是技,而不能入道。我倒认为,书法者“止于技”,不过止步不前、半途而废而已。

书法的抽象性在于能够在写字中写境,能够写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即用点画、结体、组、行等的组合与对比显示那些不可感觉的东西。这是书法与实用的区别。实用者目的在于表明写的什么字,书法者的目的在于写后产生的关系,即点画、结体、组、行等组合对比后产生的关系。书法创作要有扎实的技法功底,写一手好字也需要掌握一定的技法。这是实用与书法的相同表现,所不同的是书法作为艺术,技法只是一个基础,而不是终结。书法艺术必须由技入道,入道才算得上书法。冯友兰说:“进入道之艺术,不表示一事物之个体之特点,而表示一事物所以属于某类之某性之特点。例如善画马者,其所画之马,并非表示某一马所以之特点,而乃表示马之神骏之性。杜甫《丹青引》谓曹霸画马:‘一洗万古凡马空’。凡马是实际的马,而善画马者所画之马,乃所以表示马之神骏之性者,所以其马不是凡马。不过马之神骏之性,在画家作品上,必藉一马以表示之。此一马是个体,而其所表示者,则非此个体,而是其所以属于某类之某性,使观者见此个性的马,即觉马之神骏之性,而化一种与之相应之情,并仿佛觉此神骏之性之所以为神骏者,此即所谓藉可觉者以表示不可觉者。”在书法方面,可感觉者是谓笔墨,而不可感者则是组合对比后产生的关系,就是冯友兰所说的“神骏之性”。书法创作与欣赏尊重可感的因素,没有可感的事物不可能产生不可感的“意”“神”“韵”“气”和“关系”。但不是所有的可感事物都可以产生不可感,只有当可感事物的确有让人激动、共鸣的地方,才能让人感到好,却又不知说什么才好。书法“能以一种方法,以可觉者表示不可觉者,使人于觉此可觉者之时,亦仿佛见其不可觉者。艺术至此,即所谓技也而进乎道矣”。

 白锐作为美学博士,其对书法的认识是深刻的,思维是清晰的,对当代书法现象的索解是传统的,也是当代的。相信她对书法的研究会更具针对性,更具传统性,更具思辨性,并且不断取得新成果。


楷书颜渊横幅




行草条幅 寂寞掩柴扉,苍茫对落晖。鹤巢松树遍,人访荜门稀。绿竹含新粉,红莲落故衣。渡头烟火起,处处采菱归。




行草中堂 张华见褚陶,语陆平原曰:“君兄弟龙跃云津,顾彦先凤鸣朝阳。谓东南之宝已尽,不意复见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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