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记述
1939年春,戏剧家陈白尘在重庆因为桃色纠纷被枪击事件,他的家属也并不讳言。陈白尘的女儿陈虹在一本书中是这么“讲述”的:“这一年父亲单身一人住在重庆,无意之中又结识了一位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女子喻某。喻的丈夫是国民党的政府官员,家中有儿有女,更有结发的‘糟糠之妻’,而喻只是他‘金屋藏娇’的一个‘外室’。于是父亲又开始扮演‘侠客’了,结果是‘侠客’还没当上,父亲就被喻的丈夫连击了三枪,倒在血泊之中了……这一次父亲所付出的代价可真不小,这一年正是1939年,陈白尘31岁,刚过而立之年。”
此段文字,读来给人的印象是:陈、喻两人并无私情,喻某丈夫完全是不明真相的误伤。女儿所知,大抵得诸父亲或母亲所述,下笔矜慎,富有诗意,复为长辈讳,外人读来云里雾里,难得真相。
为了探究此事的真相,我搜寻了民国书刊上的相关记载。
当时报刊的记载
1939年4月4日出版的《青年电影周刊》,刊有一篇关于此事的文章,这是离事件发生时间很近的记载和报道:“陈白尘是个著名的剧作家,业余实验剧团的《太平天国》就出自他的手笔。昨天,有一个朋友从重庆来信,讲到了陈白尘最近在那儿闹出了一桩‘桃色纠纷’,并且发生‘流血惨案’。事情很简单,陈白尘恋上了一个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的母亲,两人的暧昧行动不久终被发觉,于是被对方的丈夫找到了他,内地最近有枪杆子的人很多,那个人就拿出枪来连开三下,一弹中在肺部,一弹中在胃部,伤势十分沉重,生命极呈危险,在重庆的许多朋友,如洪深、田汉、史东山、应云卫、陆翰星等都去医院探望过!”
上文写明是“桃色纠纷”,并用了一个“恋”字,陈白尘的身份不是救人水火的侠客,而是恋爱的一方甚明。
出版于天津的《民治周刊》,1947年第1卷第9期有这样一篇短文《陈白尘一笔风流债》(署名马高):“陈白尘在后方几年里,他的风流倜傥和他的作品一样遐迩皆知。二十八年间,他住在张家花园时,看上对窗邻居朱太太,由方城战进而写情书,更进而开房间。朱先生服务蒙藏委员会为科长,场面上人物也,为顾及面子,曾两访陈白尘,请他搬家,结果敬酒不喝喝罚酒,朱某拔出手枪连击三下,陈白尘卧血泊中。后送市民医院,从死中逃了出来,复由朋友某接歌乐山家中疗养,谁知风流依旧,与朋友夫人发生了暧昧。”
这篇文章对陈白尘被枪击事件的记载比较详细,补足了很多必要的细节:如事件发生的地点:张家花园;恋爱的一方是对窗的邻居朱太太(即是上文的“喻某”),两人结识是因为麻将搭子,后由陈白尘写情书,然后是开房间。另一方的老朱,是蒙藏委员会的科长,并不是一上来就开了枪,而是先礼后兵,两次拜访,宁愿息事宁人,请陈退出,但陈不肯退让,于是老朱开枪射击了。
此事的结果
我们且不管这位喻某是否朱某外室,毕竟民国事实上认可这种关系的存在。当年社会上这类桃色纠纷并不鲜见,我们熟知的如郭沫若和于立群同居,老舍和赵清阁同居,只是像陈白尘这样造成血腥的局面比较少见,这未免太戏剧化了。
1945年10月1日,柯灵在上海编辑了一册《作家笔会》,集中收了一篇署名殷芜的《剧校回忆录》。殷芜的记载让我们看到了此事的结果:朱先生开枪后投案自首了,最后因“蓄意伤害”而被判了很轻的有期徒刑。陈白尘则以“引诱有夫之妇”的罪名判了两年的缓刑。而事件的另一位主角朱太太喻某,离开了重庆,离开了朱某,也离开了陈白尘,到一个偏僻的乡村小学校做了一名女教师。
(图为陈白尘与夫人金玲)
(《南方周末》11.17 黄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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