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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纪念——《“人情砖”“人情果”》发表40周年文章选(之一)
作者:韩中清

撰文:韩中清 校对:付凤云

       40年前的11月16日,是我终生难忘的日子。这天,《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同日发表我的文章《出售“人情果”,苦了种果人》。此稿一日之间传遍神州大地,传播之快,影响之大,效果之好,青县老百姓奔走相告,欢欣鼓舞!

       有《感怀》七律为证:

       群蝇贪吃“人情果”,铁笔开天扫乱云。

       同日“三媒”惊月宇,全乡百姓读新闻。

       终生未悔仕途梦,通体仁心载厚坤。

       史鉴清风人傲骨,槐卿诗赋证丹忱。

       时光匆匆,如流水般逝去,留下的只有无尽的回忆与感慨。转眼之间,“人情砖”“人情果”事件已经过去40年了。当年我30岁刚出头,如今变成了“小老头”。人虽然老了,但还是有点精神头!咱不吹牛,眼睛视力仍然是1.5,每天利用电脑、手机写东西,从来不戴眼镜。神吧!欲知护眼秘方,微信我。13315740418。

       “人情砖”“人情果”是我一生的光荣,一生的骄傲!诸位欲知详情,听我慢慢道来。
       下面,我讲一讲“人情砖”、“人情果”的采写经过。1976年9月,我被招聘到青县上伍乡政府写材料,先生在《人民日报》《河北日报》《中国青年报》《华北民兵》《河北青年》《沧州日报》发表新闻稿件100多篇,出版首部新闻作品集《故乡笔痕》,连续多年被《沧州日报》评为模范通讯员。1981年7月,因为超生二胎儿子,被罚款解聘回家。弃文经商二年,成为青县首批万元户。1983年夫人绝育后,我被上伍乡党委二次招聘。当年我又被青县县委办公室招聘去写材料。我知道,只要不出问题,早晚会转正干部。因为前几年文职招聘人员全部转干了。为提高写作水平,我自费参加了人民日报社新闻函授部的学习。一年来,我在《人民日报》发表了《架“鹊桥”》,后入选《凡人新事》一书。《我是八十年代的中国青年》《出售“人情果”,苦了种果人》三篇稿子,被评为优秀学员。

       1983年8月我回到上伍乡政府,在写好机关材料的同时,在《沧州日报》《河北日报》《河北科技报》发表多篇稿件,当年被评为《沧州日报》先进通讯员。1984年春,《沧州日报》领导点名让我去当记者。当记者是我从小的理想,是我终生追求的目标!主管人事的马先生对我说,这次招聘的还有田寿明(后任总编辑)、吕凤波(后调北京一家杂志社)、崔怀州(后调沧州市委)、孙会文(沧州日报主任记者)、齐金生(后任海兴县委宣传部长)、张凤岐(后调沧运集团宣传部长)等人。“你们这几个人都不是大学生,按中专待遇,月工资47元。有机会可以转正,但不打保票。”我高兴极了。回家与媳妇一商量,凉了。那年我们有两个孩子,收入太少养不了家。

       可惜!可惜!太可惜啊!我彻夜难眠:苦闷、痛苦、怨恨、懊悔、惶恐、惊疑、绝望……如果是单身,我肯定是去的。人的一生,好多的事,好多的缘,错过就是一生。人生的棋子,一步错,步步错。我坐在炕沿上,本来不抽烟的我点燃一支烟,呆呆地看着烟头上那点蓝烟,忽然泪一串串的流了下来,不但想起童年,想起超生,想起报社,想起记者,也想起了一切……没了,什么都没了。我越想越难受,泪被怒火截住,我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烟,呛的连声咳嗽,我掐死烟头,双手抱头,口中与心中都在冒火。我狂喊一阵,把心中的血都喷出才觉得痛快。

       1984年初,我从上伍乡被借调到青县县委办公室。我热爱新闻工作,对新闻事件特别敏感。总是注意从上传下达的机关文字材料中寻找新闻素材。 《“县官”“牛倌“对话记》《车轮滚滚奔小康》(与刘桂茂合作,《沧州日报》发表)《青年农民进城“唱大戏”》(《河北青年杂志》发表)《小买卖招来大“财神”》(《河北日报》发表)等等百余篇稿件,都是在县委办时写的。

       一天中午饭后,时任青县县委书记褚某某来到我的办公室,得意洋洋地说:“今天又被我骗走一个上访的,她迎面问我是褚书记吗?我说,不是。她就走了。”我对他的这种作法印象很深、很坏,为不接待群众来访,竟然连他祖宗的姓氏都不要了,多么可耻!

       有一次,我在流河镇下乡,一位老退伍军人反映,他将个人几十年积蓄都用来养鸡了,再有20天左右鸡就下蛋。但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手里一点钱也没有了,东求西借未果,他请求县领导帮忙贷款1万元,购买鸡饲料,卖了鸡蛋就还贷。当天我回县委立即当面向褚书记汇报此事。你猜他怎么说?“小韩,这样的事咱不管,让他个人去找银行吧。我要管这事儿还有完吗?”我心里说:“县委书记这样对待老百姓,我伺候这样的官员,令人寒心呀!”

       有一天,几个农民请我向县里反映县、乡、村干部买卖“人情砖”之事。我代笔为他们写了材料,并再三嘱咐:“一定要真实,不能有半点虚假,一旦发现有假,你们要负一切责任。”

       材料写好后,几个农民签字画押。我将反映材料交给上伍乡党委和县纪委,一年时间没有动静。我承诺给农民办的事就一定要办到底,这是我做人的性格。于是,《出售“人情砖”,苦了制砖人》读者来信寄到北京《农民日报》,1985年8月17日《农民日报》三版全文发表。

       来信说,编辑同志:“我村有年产红砖一千万块的窑厂两座。每当出砖季节,总有一些人“走后门”来窑厂买便宜砖。这些“外宾”每1000砖少付十几元(当年25元1000块砖),更有甚者拉砖不给钱,还得送到家。有一位村干部的哥哥在窑厂“买”了两万块头等砖,就是用集体的拖拉机给送到30里以外家里去的,应付砖款八百元,可他仅给100元就完了。据窑厂会计说,仅去年光卖“人情砖”就达100多万块,少收入现金15000多元。

      据了解,1983年上伍村第一砖厂还有200万块红砖至今下落不明,不知“飞”到哪些里去了。经窑厂会计清查账目,查出一部分买“人情砖”的名单如下:……(鉴于“人情砖”问题早已解决,本次出书故将名单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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