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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第三十八章(四)
作者:念人

看u盘结束后,莫晓兵把看到画面上的刘曹苞情况,向在场的王之、周秘书、谭孚等人讲述。大家心里一下子明白过来,刘大地刑事案件,是刘大发借刀杀人案件,刘大地是冤枉的,真正杀人凶手是刘曹苞,刘大发是幕后操纵者。

中午饭后,谭孚通知市纪委、市中院、、市公安局负责人来到市委,讨论刘大地案件问题。在会上,先播放刘大发雇用黑社会人员与刘庄村民厮打现场,尤其是对刘曹苞打人致死画面反复放了三、四次,让在场人员看清楚后,莫晓兵发言:“今天,召集纪委、中院、公安三部门负责人开紧急会议,主要讨论刘大地案件的问题。刚才已为大家播放了‘十二、三’案件殴斗现场录像,根据现场录像表明,打死那位黑社会人员的人,不是刘大地,而凶手是刘曹苞。在这里,我特别说明一下,这位刘曹苞,我与王学瑞同志、覃孚同志是认识的。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刘曹苞原是一位建筑工人,由于有诈骗、盗窃行为,被单位开除。后来,他以二十万元买通省乡村局长潘沿美,被聘为省乡村局干部,成为潘沿美打手。在聘用期间,他积极为潘沿美卖命,参与打击迫害反腐败干部,指使黑衣党人员开车撞死人等案件。由于事情暴露,潘沿美将其解聘,流落街头上。不久,他重新参加黑衣党黑社会组织,重操街头诈骗、盗窃、斗殴等活动,被公安抓捕,判刑十五年。可是,刑期不满,他为何参与‘十二、三’案件斗殴?这里面,是否有案中案?现场录像证据表明,刘曹苞就是杀人凶手,原判处刘大地为杀人犯是错案,必须纠正过来。这里面有一个问题牵涉到公安、法院问题,为何公安、法院部门这样草率的把刘大地定为杀人犯,判处死刑?对此,为了挽回影响,一、决定立即办理放人手续,并向最高人民法院上报纠正过来。对受害者赔理道歉,赔偿损失;二、由市纪委成立‘十二、三’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先从刘曹苞调查为突破口,法院、公安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调查。三、调查情况要保密,谁走漏风声追谁的责任。调查案件情况如何,随时向谭孚同志和我报告。”说到这里,莫晓兵停了停,然后,他接着说:“情况就这样,大家对‘十二、三’案还有什么意见、建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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