煮秋,是我想要写这篇文章的时候,首先想到的一个题目。意思是到了秋季,许多农作物在七八分成熟的时候,就可以煮着吃了。我称之为"煮秋"。
依我的观察,无论是生活在乡下还是生活在城市里,应该是绝大多数人都喜欢把秋季丰收的果实煮着吃的,因为这样的食物才是十分地天然纯正,味道才最鲜最美,才是真正品味大自然的精华。
每当立秋节气一过,大平原上能够煮着吃的作物,便陆续可以从庄稼地里收获回来,简单清洗处理一下,就可以下锅煮了。在我们这里,花生、地瓜、青玉米、毛豆、北瓜、大枣、苹果、梨等,都到了能煮着吃的时候了。过去在农村生活时,自己家里有,也不显怎么着。后来到城里工作,没有了自留地承包田,再想"煮秋"就不那么方便了。好在我们所在的城市是地级市,还算接地气,离农村老家也不算太远,每到秋季便会有农村的亲戚朋友,送来从地里收获的鲜嫩的花生、玉米、地瓜等,这是我认为最好的礼物,比金银珠宝更实恵。当然,也没有人送我们金银珠宝,只是我们都这样认为。双方都知道,现在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生活条件都好了,到了秋季家在农村的给城里的送些时鲜农产品,才最实惠,最有味道,才是最真最纯最亲的情感联系呢。
说起这"煮秋",在过去还是一件"很奢侈""很败家"的消费行为呢。这个过去就是集体生产队的时候。那时的农业生产条件还较差,农作物产量普遍较低,小麦亩产一二百斤,玉米二三百斤,就算不错了。农民一年到头苦劳苦作,绝大多数农村收获的粮食还不够一年的消费。想要把还不十分成熟的庄稼煮着吃,门都没有,除非是"败家子"。
也有耐不住嘴馋的,去偷生产队的青玉米、毛豆、地瓜,回来煮着吃的。还有就是家里的粮食不足,等不到秋收生产队分粮,又没钱去集市买粮食吃,无奈之下也不得不行苟且之事,毕竟人是铁 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啊。可是,想偷也没那么容易。每到秋季庄稼快成熟的时候,生产队便会安排民兵日夜分组守护庄稼的,叫做"看青",防止有人偷集体的庄稼。那时,短不了听到有人偷庄稼被"看青"的民兵逮住的。逮住以后怎么办?因为没什么财产可罚的,除没收赃物外,只有采取政治名誉上的惩罚,批斗、游街示众,让他丢够脸面,以儆效尤。好在那时有胆量偷的,也就不怕丢脸了。过后也没见在社员中抬不起头来,照样乐乐呵呵过日子。
嘴馋的多是小孩子们。尤其是男孩子,也有少数很野的女孩子,一到秋季,便三五成群,谋划"偷青"煮食。还有胆不但大,且正的,与"看青"民兵打游击,钻进青纱帖里窃取。到手后也不带回家煮着吃了,而是在野地里挖坑盘灶,烧着吃,烤着吃,比煮着吃,更多了一道鲜香美味。当然,因为野地里冒的青烟,成为告诉"看青"民兵的信息,还有满脸的烟熏火燎,以及满嘴啃食后留下的黑糊粉,成为"看青"民兵抓获的证据。结果是躲不了家长的一顿捧的。
解了嘴馋,疼了屁股。划算与否,也算不清了。况且,顽皮的熊孩子,又有几个会长记性呢。(2019年8月26日下午4时30分)
责任编辑: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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