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森(1937年8月17日-2005年2月15日),天津武清人,中国著名书法家。1937年生于上海,1962年毕业于北京艺术学院美术系中国画山水科,1962年后任故宫博物院助理技术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他先后担任全国青联常委,中日友好二十一世纪委员会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华海外联谊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七届委员、第八、九、十届常务委员。2005年2月15日凌晨4时因患肺癌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67岁。
隶书是一种最好写的书体,同时也是一种最难写好的书体。说它最好写,因为他的笔画最简单;说它最难写好,因为它的笔画过于简单。所以,有人一天就学会了写隶书,但一辈子也未能把隶书写好。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当代书法家用心于隶书者便为数甚少了。刘炳森以隶书立足当代书坛,是当今最著名的隶书书法家,但也是最有争议的书法家,争议的焦点便是刘炳森隶书的雅俗问题。刘炳森先生从他出名之日起,就将自己置身于这种争议之中。这固然是书家个人的问题,但也是一个历史问题。从隶书的发展来看,这种书体确实与“俗”更为贴近一些。首先,最初的隶书使用于下级官吏———或可直接呼之为“俗吏”中间;其次,隶书的点画在五大书体中是最简单的,书体本身便有“俗”的特征;第三,成熟的隶书具有工巧、秀丽等世俗的审美特征。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隶书作为一种书体,它本身便具有“俗”的意味,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种俗书。隶书以汉代隶书为其极致,而汉隶又分为西汉和东汉两个阶段。西汉隶书风格拙朴,风神接近篆籀,相对高古一些,“雅”一些;东汉隶书则趋于工整秀丽,相对“俗”一些。刘炳森隶书,主要取法《华山庙碑》、《乙瑛碑》,面目与二碑极为相似。对《华山庙碑》,前人评说竟不能一致。清朱彝尊于《西岳华山庙碑跋》中云:“汉碑凡三种:一种方整;一种流丽;一种奇古。唯延熹《华岳碑》变正乖合,靡所不有,兼三者之长,当为汉隶第一品。”而刘熙载于《艺概》中则称“若《华山庙碑》,旁薄郁积,浏漓顿挫,意味尤不可穷极。”康有为云:“汉分佳者绝多,若《华山庙碑》实为下乘,淳古之气已灭,姿致之妙无多。”实为下乘,淳古之气已灭,姿致之妙无多。”(《广艺舟双楫》郭宗昌则跋曰:“割篆未会,时或肉胜,一古一今,遂为隋唐作俑。”显然,同样一块汉碑,个人的看法竟然相左如此。撇开个人偏好,我们看到的《华山庙碑》点画宽扁,波画明晰,结构紧凑,字字匀称,章法布白(其实是布黑)也极为停匀,无疑是彻底摆脱篆书的标准隶书。朱彝尊所谓“方整”、“流丽”颇能中的,而“奇古”则纯属子虚乌有。康南海的“淳古之气已灭”倒是颇为中肯。所以,《华山庙碑》纯属清秀华丽一路汉碑,是成熟汉隶的代表作,风格近乎甜俗。刘先生钟爱的另一个汉碑《乙瑛碑》与《华山庙碑》情趣相近,是他风格的补充。虽然刘炳森也学过《张迁碑》、《石门颂》等其他风格的汉碑,但他的吸收是非常谨慎的,他学习《张迁碑》只是为了克服《华山庙碑》的飘浮;而对《石门颂》的学习,则又是为了克服《张迁碑》的拘谨。刘炳森隶书的面目,始终离《华山庙碑》不远。首先,在用笔上,刘先生讲究匀净。刘炳森隶书中很难看到飞白笔法,他似乎在极力回避这种笔法,而对线条的滋润、光洁有着骨子里的偏好(这很能让人联想起“馆阁体”来)。在用笔的力量分配方面,刘先生也处理得非常“公平”:横画一律较粗,竖画一律较细,这种笔法虽然看上去非常卖力,却并未显现出应有的力度,究其因,主要是用笔上铺毫与聚毫运用不当所致。铺毫使线条呈扁平状,这种线条虽然表现出一定的宽度,但却丧失了应有的厚度,缺乏立体感,给人以单薄的丝绸或布条等扁平物体的感觉,而且又给人以笔始终浮在纸面上,不能入纸的感觉,自然缺乏力度。聚毫所写出的线条则相反,它表现出一定的立体感,给人以破空杀纸、力透纸背的审美效果。古钱币文字就有这种审美感染力。按说,两种笔法并无优劣之别,关键是如何使用。刘先生将聚毫用在竖画上,铺毫用在横画上,横粗竖细,加剧了字形的扁平感,极大减弱了书作的体积感和感染力。在结字上,刘炳森隶书呈现出“满”的特征。无论是多笔画字,还是少笔画字,刘先生都将每个字处理得四角填满。对于笔画多的字来说,这么作要容易一些,对笔画少的字,就需要将笔画加粗加厚,这样的结果便是大小齐平,如古人所谓“大字促之令小,小字展之令大”,给人的感觉便是“状如算子”,缺乏变化、缺乏生气、缺乏生动活泼的气象。章法上,刘炳森隶书更是突出了这个“满”字。他的书作,不仅每个单字四角布满,整个作品的四角依然填得很实,每字每行端正笔直,壁垒森严,仿佛一个无比严肃的仪仗队!刘先生几乎对古人“计白当黑”、“以虚当实”的审美观充耳不闻,采取排斥的态度。当代书坛,大概没有第二位书家能像刘先生这样将隶书写得如此标准、如此到位、如此严谨。像刘炳森先生这样毫无浮躁之气,深入继承传统的精神,几乎需要所有书家认真学习。但对刘先生本人来说,却缺乏了一种求变的精神。孙过庭有“平正”、“险绝”、“平正”的三阶段说,刘炳森虽然已经将隶书“写好”了,但这种“好”仍属于第一个“平正”阶段。也许是他的隶书得到了更多认可的缘故,他至今仍然陶醉在“写好”的境界之中。隶书虽然近“俗”,但将隶书写得高古奇崛者大有人在。我们必须说明,刘炳森隶书得到的更多是世俗社会的认可,或者说只是完美地完成了书写(或称为写字)任务,他的隶书,很难说已经达到书法艺术的高境界,这就难怪有人要说刘先生的隶书是“隶体美术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