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戏称丁丁为CHAMELEN,因为她有时微笑如红樱桃,有时气恼如青梅。不管怎样,她本质是好的。我有时能与之戏谑。她要么是正经得令我生厌,要么亲妮得令我不知说什么好,只好做一些笑谈。
笑谈时,我对她是褒中带贬,贬中带褒。这个时候她是可爱的不易恼人的。她往往听得笑红了脸,说我会拣好听的话说,给人加衣;不象她一说话就是剥人一层皮。我说我是爱给人加衣的,因为我一眼就看见了其赤裸裸的本质,再不加衣掩护于心不忍。她说,你看到我什么本质?我说本质不错,就是肤色善变,一会儿红一会儿青的,如孩子英语课本上的可爱的变色龙。
自从她干了跟数字打交道的活儿后,她总是莫明其妙地发一通脾气,除了主任之外,她对谁都敢没头没脸地狠批,拿着她自以为对但根本就是错误的观点。她非得逞口舌之能站个上峰方可罢休。因此她得罪了不少人。但她过后就没事了,别人受了伤却对她敬而远之了。
有时候我也厌烦得不得了,觉得她有点变态,要躲得她远远的。但她有时候就找上门来,默默地坐一会,若有所思的样子。
她说:以后我到了别的地方,你不知还记不记得我 (半认真半玩笑的样子)。
她对数字很不敏感。生产报表每天重复着同样的算法,将那些大大小小的数据分来掰去的,对她简直就是一种痛苦。我想,过一段时间她或许真应该换个工作,比如去科室当打字员(她学过速录,盲打很快的。在2002年,这样本事的人凤毛麟角的。)再或者,去工会当个组织干事。亦或是,她要走出厂门,到另一个地方去?
我对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不能再想出她能去到哪里。于是我只是半玩笑半认真地说:肯定记得,就像你不会忘掉我一样。因为我走进其内心的人都不会忘记我,而你又清楚我的肠子 (我曾说她是我肚里的蛔虫)。
她说,臭美,臭自信。你走进我的内心了?但你肯定我能记着你?
我说,许多人身上都有我的影子。不论你走到那里,见一个如我一样的人儿,你准会说,嘿,阿月。而你是独一无二的。我记起你来丝毫不费事。
这时另一个姐妹进来了,说丁丁,呀,你的脸怎么那么红?
我说你不看她跟谁在一起呢?
她笑道,啊,真是,你真有这么大的魅力?!
丁丁笑道,她的魅力可大了,迅速让我体能热涨,所以脸都热红了。
说着她便用手摸了一下脸,说,真的?我的脸红了?是不是刚才说错了几个字……
我接口说:羞红的。
她说,我那有那样的美德!我向来敬羡那些害羞善红脸的人。
我说,你美德大大的。以后多给你一些这样的机会。你不论是中文还是英文,发音精准的无可挑剔,今儿也不过才说错两个字嘛,还是“故意”说错的。
她笑得直不起腰来。
我接着说,我就没这样的美德,在吐字不清发音不准方面指错的人多了,而我的心厚得生了茧子,硬是红不了脸。
她说,耳朵生了茧还可,心千万别生。
她这话颇有深意。
她是激发我谈话欲望的人,也是不容我漠视的人。她爱挑我的错,主要是发音方面的。她为自已找了个理由说是我前生欠她的,我活该受着她。
我说你也欠我的。我们彼此约定好今生斗嘴的。别看我笑,笑里可藏着刀呢。
我们这样说话的时候她是开心的我也是开心的,好像不再有烦恼的存在。
有个人说话真好。在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一种欢愉和幸福。
我们以为这样的日子会天长地久,虽然工作单调甚至枯燥,但工作不就是这样吗?我们相遇了,在众多的相遇中,我们有话可说,已是有趣。老天最是公平的,在迷迷蒙蒙得连梦都懒得做的情况下,还要创下机会给人快乐。
责任编辑 张占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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