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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电影《我不是药神》说开去
作者:刘洪云


         昨晚去大悦城影院观看了《我不是药神》,心被震撼:惊叹真实;针砭时弊;为民发声。         

        电影让你不得不边看边想一个问题:这一切的发生究竟是谁的错?百姓看病难吃药贵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我扫视一下周围,看的都很灌注,神情也都很凝重。想必每一位观众也都在思考着什么吧。

        电影里所描写的真实背景,是一个卖壮阳药(卖印度神油)的商人"程勇",被父亲手术急用钱、交不起门店租房金被迫关门、儿子的培养费用所困扰的时候,偶遇一位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患者上门求药”印度《格列卫》”,不!是一群因吃不起药(一瓶正版格列宁二万至四万多元)而受到困扰、死亡威胁的患者。商人冒着贩卖禁药的危险、和急需用钱的心理需求铤而走险,开始了与患者的钱药交易,由于逃避关税,药价是正版药价十分之一,以每瓶三千至五千元卖给患者,七年间竟成为了这群病患的依赖、信赖和福音。

        带着许多生僻的知识点,我从百度文中得知:所谓粒细胞,是一种细胞质中包含颗粒体的白细胞,正常状态下,它会由补体调节蛋白调控,并由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分化而成。但是,某些人体内的粒细胞恶性增殖,每年所有的白血病新患者中,约有 15% 为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这种病症的发病演变分为慢性期,加速期与急变期。从慢性期到加速期,一般患者可以渡过 3 到 5 年。

         一旦病症进入急变期,患者的状况就会急转直下,很快就会死亡,目前也没有什么有效治疗手段。

          1990 年时,瑞士一家医药公司开发出了一种专门针对此病的药伊马替尼(后更商用名“格列卫”)。是的,影片中的所有爱恨情仇,都是有它而起。

        「格列卫」,或者说伊马替尼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机制,就在于它可以通过结合 ATP 上接近 BCR-ABL 这个结合位点而工作,锁死它以关闭或自抑制结构,因此抑制了酪氨酸激酶的活性。被视为一种标靶向的治疗,针对一个靶子攻击而不误伤,结果就是只有癌细胞通过伊马替尼药物而死亡,不会损伤到正常细胞,是在癌症治疗中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靶向治疗,也为后来治疗其他癌症起到了重要的参考性作用。

        「格列卫」的诞生,是众多医疗专家的科研结晶:大量研究者通过不断地筛选,他们终于发现了 2-苯基氨基嘧啶这个化合物。再通过进行了大量的测试之后,又确定了引入甲基和苯甲酰胺基的修饰,来帮助它增强结合性能,从而产生了伊马替尼。

         生命无价,但是人类科技的结晶,是有价的。瑞士*制药公司开发药物,并不是只有「格列卫」,它投入了八百多亿资金研发,最终能保证研发成功的只有 21 种,能够大卖的更是只有「格列宁」等几款。暴利面前,医药企业也终究是商人。所以,这是促使「格列宁」「天价」的一个原因。

   那为什么印度仿制药便宜呢?原来和很多人想象中并不一样的。

   专利药,是指申请专利的新化合物单体药,在专利期内,只有拥有该药品专利或者取得专利授权的公司,才能够生产。

         而仿制药(Generic drugs),是指专利药品的化合物专利到期后,其他厂家所生产的和专利药化合物成分一模一样的药物(具体的生产工艺和配料比例可能会不同)。

        印度则是针对仿制药许可,履行简单的申请步骤(ANDA),通过这个流程,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其申请时间和花费的经费,都较少。

        所以,印度仿制药并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事业,相反,证明了某些印度相关领导在这方面具有相当的前瞻性。

       其实仿制药最早的始作俑者并不是印度,而是美国。1984 年,美国有 150 种药品专利期到了,药厂觉得无利可图,于是不愿意将继续开发其后续版本。按当时法规,如果有其他厂家希望继续生产这些药品,必须要重新走一遍新药开发的流程,还要申请新的专利。

  仿制药(黄)和专利药(蓝)的价格对比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美国出台了著名的「哈茨·沃克曼法案」,同意新厂只需证明自己的药和原药化合物相同,药效一样,就可以生产,从此,就出现了所谓的「仿制药」。

        可以说,印度恰恰是「哈茨·沃克曼法案」的最大受益者。

        在上世纪 70 年代,印度颁布了《专利法》,取消了医药产品的专利,使印度本土制药企业可以合法地仿制那些跨国制药企业的专利药品。

在此之后,印度还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目的就在于压低国内的药价,同时鼓励本土制药企业大举开发仿制药。在这样的保护机制之下,原来占据主导地位的外国药企遭遇到了灭顶之灾。

        伴随着这个仿制药的大风口,印度制药企业彻底腾飞了。他们不但加速仿制药 ANDA 的申请,在本世纪初,印度制药企业已经牛逼到满世界收购其他制药公司的地步……不少美国、德国、日本的制药企业都被印度本土公司所兼并。

   自 1991 年以来,印度制药业的年增长幅度保持在 10% 以上,远远高于印度国内的 GDP 增幅。而印度政府税收中更是有 15% 直接来源于制药产业。印度生产的超过 2/3 的仿制药,通过出口到其他的发展中国家,因此印度已发展成为世界第四大药品生产国,产量占全球药品产量份额的 8%。

        当了解了以上这些,对影片以印度歌曲先声夺人,就不再觉得意外了。

        影片中很直接地展现给我们的是,印度光明正大地生产「格列卫」的仿制药。并且,这种仿制药在效果上与原版的「格列宁」区别不大,由于省却了巨大的研发成本,且无须支付专利费,因此仿制药的价格只有原专利药的十分之一。

  这样的事情,当然瑞士制药公司是看不下去的,凭啥老子栽树你乘凉?

  所以,瑞士制药公司后来迅速研发出了一个新版本的「格列卫」,并在 1998 年 7 月时,向印度钦奈(Chennai)专利委员会申请授予「甲磺酸伊马替尼 β 结晶体形式」的专利,要求对伊马替尼的新版本「格列卫」进行保护。

       影片中垄断药业市场与仿制反垄断的争斗,商人买卖《格列卫》的巧用心计,真药与假药的丛生乱相,摆脱经济困境的利益驱使,患者的求生欲望,法律与现实人性的博弈…,看得我心中十分沉重。

       在回家的路上,我和家人一直议论着心中的忧虑:伴随着我国老龄化速度与规模迅速膨胀,社会所面临的公共健康问题日益严峻这样的现实;另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带来的环境污染及不规律作息进而加剧了这一状况。各种威胁健康的不利因素叠加,致使我国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逐年上升,已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头号杀手”。在这癌症高峰之际,摆在大部分癌症患者面前的一个现实是:抗癌药价格昂贵,用药可选择性不高、费用负担偏重,抗癌费用成了生命中的难以承受之重。

       值得庆幸的是,国家自2018年5月1日起,较大幅度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负,及采取政府集中采购、将进口创新药特别是抗癌药及时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加快创新药进口上市等多项综合措施的陆续出台,并有更多用药选择。

       但我们不得不正视的是,降税的确可以暂时降低用药成本,但并非一劳永逸之法,只有研发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新药或仿制药,才能保证药品价格不被国际巨头左右,真真切切服务人民健康。

       在此背景下,鼓励新药创制和仿制药研发刻不容缓,这其实是体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本国的医疗体系的英明举措,也是解决底层民众看病难吃药贵这一问题的有力保障。

       我们是地球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解决民众看病吃药难的问题,是当务之急!敢于发行这部电影,可见我党和政府之决心,也会争取到民众对改革开放的理解和支持!


                   2018-7-16



作者简介: 刘洪云  女,19529月出生,河北唐县人。函授本科,退休前任职于国营企业党政干部,高级职称。现为河北采风学会会员,中原诗词研究会会员,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葫芦丝巴乌专业委员会会员,北京楹联学会会员。分别获2016年、20178月采风作品全国大赛散文三等奖和诗歌优秀奖。北京2016年东城第一图书馆60周年征文三等奖。获20162017年河北省采风学会优秀作家、金牌作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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