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文书碰到的第一件棘手的事是;副指导员让我代他给其未婚妻回封信。
我们当兵的七十年代中期,全国普通百姓都是没有电话和手机的,除了一定级别的大领导或者是熬到了局长的位置上,公家会按照规定安装一部电话。一般的家庭亲属、亲朋好友们传递信息基本上是靠着信件,一个八分钱的邮票可以跨省把你的信件邮寄过去。
记得我让任不久,张副指导员把我叫到他的屋里(宿舍兼办公室),对我说让我替他给他的未婚妻回一封家信!这回信当然是我写信了,可不是副指导员写好了,我跑跑腿往邮局里的信箱里一投就行了。
要命的就是这封回信我怎么写?
副指导员对我说,他的未婚妻来北京时我陪着到天安门、故宫等地方都去了,对我印象很好!
我想这是怎么了?难道副指导员与她的未婚妻闹矛盾了?还是有什么隔阂?这信再怎么说也不应该是我写啊?
带着疑惑我问副指导员:“那您怎么说啊?”
“你就说我到中越边境参加自卫战去了!”
啊,我的心里一颤:“副指导员您没有去啊!”
“别啰嗦了,去写吧!”副指导员带着不高兴的口气就轰我走。
后来我才知道,是副指导员的未婚因为觉得年龄大了,又跟副指导员谈了五六年的对象,三番五次来信要催着他回家结婚,气的他干脆说上前线了!
29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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