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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三味( 张艳军)
作者:张艳军

毛驴

  家里养了一头小毛驴,黑色的,草驴,很好看。长长的耳朵,长长的脸,嘴唇上一溜小白毛,还有一双大眼睛,从里面,能瞧见我的影儿。怎么看怎么耐看,绝对是驴中的“美驴”。我不喜欢人们把大长脸叫做驴脸。那不是驴的错,是他的脸没长对地方,如果长在驴身上,绝对差不了。

小毛驴很温顺,我可以靠近它,用手摸它的脸,摸它的脖子,摸它身上的毛。也许我还可以骑它,但我不敢。父亲从不养叫驴。叫驴有劲,但脾气坏,尤其见了我家的小毛驴,连踢带蹦,拉都拉不住。那邪乎劲,着实叫人害怕。

小学五年级那年,我十一岁。放学回家,我不做作业,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到后院,从驴圈里牵出小毛驴,要拉它到地里去吃草。这是父亲交给我的任务。我怕我的父亲。在我眼里,父亲就是皇上,父亲的话就是圣旨,我不敢违抗。

那是夏天,天很长,太阳高高地挂在西边的树梢上,没有了白天的威力,露出了红红的脸。大大的,圆圆的,害臊似的,羞红了半边天。我牵着小毛驴,来到村外。村外有一条沟,沟上长满了嫩嫩的草,绿绿的,肥肥的,汁液很足。小毛驴一见,就不想走了。我也乐意,我可以自己玩。

旁边是一块玉米地。我蹲下,顺着地垄,能看见地的那头。玉米种得很密,叶子很稠,勾肩搭背,互相搔痒。地上爬着许多小黑虫,长着许多腿,爬起来,身子一扭一扭,人们叫它蚰蚓。我不喜欢,看着就恶心。头顶上飞着一群蜻蜓,褐色的,蝉翼很薄。说是飞,似乎它们根本没动,只是以极快的速度,扇着蝉翼,将自己定在那里。我想抓一只,可刚一伸手,它们就倏地一下,弹到了别处,依旧做它们的定身表演。远处是一片梨树地,树身矮,树冠大,看过去,那边已经有些黑。但我认得它们,里面有鸭梨、白梨、酸梨、雪花梨,还有子母梨(不知是不是这两个字)。现在还没熟,但看着想着,就像真的嗅到了香味,舌尖上冒口水。更远处,在天边,横着一带青山,长长的,弯弯的,好像一条大龙。山离我们这里少说也有百十里,但天色好,能看清山上的石头,山上的树,还有蛇样的山路,隐约还有一个人,正担着一担柴,匆匆地往家赶。忽然,我闻到了饭香。原来,村庄上已冒出了缕缕炊烟,一柱一柱,扶摇直上,融入天空。人们已经陆续回家,开始煮饭。

西边的太阳已经落山了,我也该回家了。我回过头,发现小毛驴牵着我,向前走了很长一段路,小毛驴的肚子已鼓鼓的了。我一扽缰绳,小毛驴转过身,打一个响鼻,哒哒的,依旧牵着我,向那个熟悉的地方跑去。

 

  伙伴

 

 1974年,注定是一个喜气洋洋的年份,因为那一年,出生的孩子特别多。整整一年,三城村的上空都飘荡着喜庆的硝烟和动人的啼哭。

我就是那一年出生的。那一年,出生的男孩子还有:刚子、嘎子、柱子、长艳、友儿等,女孩子有秀儿、斌子、蓉儿等,一共十来个。这对于一个只有百十来户的小村,比例相当不小。后来,他们差不多都成了我的同学。

他们只是成了我的同学,却没有成为我的伙伴,原因很简单,他们的家离我家远。这对于只喜欢呆在家里,不愿走出家门,只愿守株待兔等别人,而不愿主动出击找朋友的我来说,的确是一件憾事。

那时,我的小伙伴有:比我大一岁的海军、卫东、连启,比我大两岁的老十和百岁。海军、卫东、连启,他们的家,离我家近;老十和百岁他们家,离我家不近也不远,但我们是一个生产队。这点,似乎很重要。

我们几个经常在一起玩,玩那时小孩子经常玩的。过家家,捉迷藏,在树上掏鸟窝,在地上逮蚂蚱。我们很少做出格的事。出格的事也做过,就是偷核桃。核桃地在村北,离村不太远,是公家的。核桃还没熟,皮青着。我们把偷来的核桃,用瓦片或木片刮去皮,凿开壳。里面的仁儿很好吃,比干的香。不过,核桃皮里的汁常常把我们的手弄黑,好几天也洗不掉。我们的“罪证”难消,心里发虚。

这是小孩子常干的事,不足为奇;即使逮住,也不会受到打骂。如果说有意思的事,那就是我们曾经合演过一场闹剧。

那是在我家。我家没有电视,只有一台收音机。每到中午,收音机里就会准时播放袁阔成说的《三国演义》。我们都爱听,听得入了迷。我们很羡慕刘关张三兄弟,真好,好得像一个人,打断骨头连着筋。除了羡慕,我们还很自豪。因为刘备张飞哥俩和我们是同乡,他们都是我们这儿的人。我们这儿古称范阳,他们结义的地点桃园,就在我们县城。城南不远,有一个村,是张飞的故里,现在就叫张飞店。听完了,我们觉得不过瘾。我们说,咱们也拜把子吧,那样,我们也和他们一样,是最好的朋友了。于是,我们呼啦啦跪倒一地,也不知道面向哪儿,棒棒棒,胡乱地磕起头来。一边磕,还一边煞有介事地念道:“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死。”

后来,我们拜把子的事传到了老十母亲的耳朵里。老太太指着老十的脑门说:“你也跟他们拜把子?你知道他们都管你叫什么吗?”老十当然知道。其实,我们也知道。只是当时我们还小,没有想那么多。老十和百岁虽然同岁,却是亲叔侄,老十是叔,百岁是侄。海军卫东连启和百岁是同辈,也叫老十叔。我辈最小,叫百岁他们四个叔,老十还是小爷爷呢。最后,我们拜把子的事不了了之,叔还是叔,侄还是侄,终不能以兄弟相称。

想想,我们做的那些糗事,真是又好玩又可笑。

 

                                                                                            游戏

 

八十年代初,我们很少能玩上玩具。在乡村,玩具是奢侈品。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玩得尽兴,玩得快活。因为,村子里有的是沙土,有的是石子,有的是木棍。我们因陋就简,就地取材。我们用这些东西,可以做许多好玩的游戏,而且,花样翻新。

“挤狗屎”。名字不雅,但很好玩。冬天,教室里很冷,西北风像刀子,从窗户缝儿钻进来,扎在我们身上。我们都穿着棉裤棉袄,但仍然不得不蜷着身子,缩着脖子,手不敢伸出来,眼一直瞟着外面的大块阳光,老师讲的什么都随了西北风,一句也没记住。冷,无情地吞噬了我们的追求,我们的理想。下课了,我们蜂拥着跑出去,找一面向阳的墙,靠着。墙被太阳晒得热乎乎的。我们十几个人,分成两班,互相用肩头抵着,用力向中间挤,嘴里还“嘿、嘿”的使劲,不一会儿,身上就暖和了。这就是“挤狗屎”,颇像拔河。不过,拔河是向两边拉,而“挤狗屎”则是向中间挤。

摔“方宝”。那边正在热火朝天的“挤狗屎”,这边已经摔上“方宝”了。“方宝”是用纸叠成的“宝贝”,四四方方。纸,都是我们用过的。那时候,农村的孩子似乎懂事都挺早,知道家里不易,纸和本全是用完了正面,接着用背面,直到上面趴满了密密麻麻,像小蝌蚪似的字,再也不能用了。即便那样,我们也舍不得扔,撕下来,叠成“方宝”,摔着玩。摔方宝也使劲。摔的人咬着牙,瞪着眼,抡圆了胳膊,使出浑身的劲,把方宝摔出去。不一会儿,额头上就腾腾的冒出了热气,脖子里,也汗涔涔的湿了。

抽“汉奸”。所谓“汉奸”,是用槐木或枣木旋成的一个圆锥体,上圆下尖,尖部凿进一个钢珠子,这样便于旋转。再找一根小木棍,拴上一根绳,做成小鞭子。然后,用绳把“汉奸”绕上,一松手,“汉奸”便在地上滴溜溜地转起来。那时,我们常听大人讲“双枪老太婆”的故事,知道里面有个叛徒甫志高。我们痛恨日本鬼子,更恨汉奸叛徒。老师说:“汉奸是国家的败类,是民族的耻辱。”我们听了,义愤填膺。心想,到什么时候,我们都不能做汉奸;而且,还要把汉奸揪出来,狠狠地抽。所以,抽起“汉奸”来,我们特别卖力。一边抽,还一边说:“叫你当汉奸,叫你当汉奸。”

跳皮筋。这大多是女孩子玩的。两人用腿撑开皮筋,一个人在上面跳,一边跳,嘴里还一边唱:“小皮球,香蕉梨,马兰开花二十一,二五六,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她们跳得真好,像一群活蹦乱跳的小鹿。有时候,我们也想玩,她们不愿意,她们嫌我们笨,我们只好远远的站着,给她们起哄。

此外,我们还玩过“连儿”,一种智力游戏,有点儿像下棋。地当棋盘,石子或树枝作棋子,两个人,你来我往,厮厮杀杀。我很少玩,我脑子笨。

忽然有一天,我们不想玩这些游戏了;再玩这些游戏时,我们会觉得特没意思。我们长大了。长大了的我们,纯洁之湖开始有了涟漪,干净的湖畔开始有杂草长出。而那些曾经带给我们无限快乐,质朴纯真的游戏,则像一串串璀璨的珍珠,留在了记忆的沙滩上。

我的童年时代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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